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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3 为你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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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碗子山已经横死了包括寨主在内的两个人(其实加上我是三个),气氛实在是很低迷。就算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近期也没搞什么大型的庆祝活动。吃吃饭喝喝酒什么的,也是哥儿几个私底下来,范围都很小。

    令人想不到的是,已经暴露了身份的秦王李世民毫不在意地跟着我们回了碗子山,好像很不愿意回皇城去的样子。

    这原因,我大概知道。但那究竟是不是真正的原因,可就不得而知了,我肯定也不敢问。

    我只悄悄地问了聂秋远:“哥哥你说,秦王他看着也是个精明人,怎么就敢跟咱们一群山匪这样子厮混在一起?那回他只身去不知春堂的时候,嫌疑还没洗脱呢,他也不怕危险!”

    “危险?”我那沉稳的哥哥淡淡地一笑,“你没有察觉么?不知春堂,咱们进去之后,院里头埋伏了的刀斧手,可不下五百人。”

    我大吃一惊。还好我不知道,知道了还不得提心吊胆的?聂秋远,还真沉得住气,所有的事都泰然自若,脸上可一点都没显出不妥来。

    难怪秦王看上了他。人生在世,全靠演技!

    秦王明天要走,今天我们搞了小规模的聚会来为他送行。

    喝了两杯之后,李世民有些黯然地说:“这回,我是出来散心的,遇到你们,一见如故,心里倒是轻松欢喜。可是现在,毕竟无法与那时一样了。”

    这个是自然的,身份有别,我们在你李家的天下讨生活,怎能不对你忌惮三分?

    聂秋远说:“今后天下若得太平,自然不会再有匪。我们,不会与木兄为敌。”

    他依然称秦王为“木兄”,不但尊重了他微服的心愿,态度上也显得不卑不亢。不过,这话在立场上却显得有些暧.昧:若得太平,不会有匪,那要是以后没搞好,不太平呢?

    李世民倒是个心眼大的,只微微一笑:“我也是匪出身的,自然知道这世上为什么会有匪的存在。天下大同,良民不必沦为流寇,本来也是我的心愿。”

    话题沉重了,影响了酒宴的欢乐气氛,所以骆大春适时地提出,咱们不如吟诗行酒令,寻些乐子吧!

    这个冷笑话般的提议令气氛更加尴尬,因为在场的所有人,根本都不擅于吟诗作赋。

    后来,经过历史的检验,在场的这些人,除了一个当了皇帝,剩下的都成了探案的好手。想象一下福尔摩斯波洛包拯狄仁杰毛利小五郎坐在一张桌前写诗的情景,就能理解他的这个提议有多么扯淡。

    眼前这个人很快就是皇帝了,给他留下好印象,就相当于在这个世界傍上了一个超豪华的保护伞,那当然是很重要的。我觉得这个时候只有我能站起来救场了,因为我成功地想起了穿越小说中百战不殆的救急方案,绝对一使一个准儿。

    那就是,背诵唐代以后的诗词!

    眼前这人,是一代明君,千古流芳的好皇帝,这样的人,心里一定是揣着雄图壮志的。所以,小说中最爱采用的no.1“十年生死两茫茫”和no.2“明月几时有”都只好pass了,它们不是太小情调,就是太消沉。我断然选择了流行度no.3。

    “流萤……对秦王殿下的文韬武略极为佩服,今日,触景生情,愿在殿下面前献丑,吟诗一首,献予殿下……”

    殿下吃了一惊,抬起头,笑吟吟地看着我。骆大春吃了一惊,抬起头看着我,下巴掉了下来。聂秋远没有吃惊,他连头都没有抬,真是沉稳。

    “哦,这些日子,倒不知姑娘……那,我先谢过了。”

    不愧是善于拉拢人的明君,措词极为注意,在碗子山期间,从未听他使用过“本王”之类的自称,连对一个小女子也不例外。

    我娇羞地站起来,敛衽一礼,开始念了起来: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妆素裹,分外妖娆。”

    “**,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

    背到这里,我做了一件特别令自己佩服的事,我及时地一猛子就刹住了车。

    “唐宗宋祖,稍逊风骚!”尼玛这是说谁呢?正主儿就站在眼前,我这不是要找死吗?

    “好诗!!还没有完吧?!怎的不诵了??气势磅礴啊!!!!竟不像出自女儿之手!!!!!”

    秦王果然听得入了迷,想必是其中超级高大上的意境引起了他的共鸣,以至于说话都有点像咆哮体了。

    果然,对着唐太宗李世民,还是得背毛主席诗词才是王道啊!

    只是……

    我轻轻地咳嗽了两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魏君吴侯,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李世民和骆大春同时鼓起掌来,啧啧称赞了很久,然后,开始提出了一连串尖锐的问题。

    “这是何种文体?”

    “为何大暑时节触景生情,竟会是雪景?”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是谁呀……”

    我又险些吐血。拜托,你们不要这样有侦探的职业素养好吗……

    最后,这事我也不知是怎么混过去的,总之是混过去了。而且,我的计划也算是基本成功了,因为李世民将他的玉佩送给了我,说是将来可能会用得着,他身边的人都认得,可以显示我的身份重要。

    虽然那是曾经掉在死人床上的玉佩,我还是欣然收下了。

    酒过三巡,在酒精的作用下,气氛明显活跃了起来。

    “秋远,”秦王的眼神基情四射的模样,“我见了你,不知怎的就觉得投合,今天愿意在这里与你结个义兄弟,你意下如何?”

    虽然我知道聂秋远后来是为皇帝打工了的,可是,拜义兄弟,这有点夸张了吧,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我想看看闷.骚男神如何处理,没想到聂秋远只说了一个字:“好。”

    两个人就莫名其妙地摆了香案,拜了把子。

    事情将要朝哪个方向发展,我忽然有那么一点点……搞不懂了。

    ***作者菌周末装十三***

    推荐一首歌,李行亮版的《致青春》。与王菲版相比,有一种很不同的味道,而且,伴奏的大小提琴一唱一和,像两个人在倾心交谈一样。在周末的午后听着看看书,哦买噶~!

    李行亮的声音很干净,而且,他居然唱了个《犬夜叉-穿越时空的思念》,实在是太有爱了!

    作者菌这两天药吃得很好,所以,表现也很婉约,这下子大家满意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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