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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千门传人夏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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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很好?估计整个这座城里也就只有你敢这么说了。”

    “他确实对我很好,怎么感觉你们都很怕他一样。”

    “确实是,你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吧?”

    “这我还真不知道,师父也没有和我说。”

    “你觉得这座城市大不大?”

    “大,是挺大的。”

    “那你知道这座城市的主人是谁嘛?”

    “不知道,嗯?不会是巴特大叔吧?”

    “恭喜你,猜对了。这整座城市都是沙狼帮的地盘,沙狼帮的老大就是巴特。”

    “沙狼帮啊,这名字挺难听的。”

    “哈哈哈哈,我也这样觉得。”

    我们俩碰了下酒瓶,继续喝着、说着。

    不知道怎么的,和三金在一起我的话就很自然的变得多了许多,这个就叫脾性相吸?

    “对了,你刚刚说你师父啊?”

    “对啊,我有师父啊,我师父对我很好啊。你有师父嘛?”

    “当然,我也有师父啊,我师父他啊,对我也很好,非常好。”

    他说着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翻着泪花,看得出来他很爱他的师父,也很想念他。

    在这之后,我们借着那一点点的酒劲说了许多的话,我感觉我今天和他说的话比我到这里的四十多天里说的话加起来还要多。

    我和他说了许多关于我的事情,包括毛弟、阿娘、师父就连黎大叔和村长爷爷的事情都说了不少。

    他也和我说了他的很多事情,包括他的赌术、他的师父还有他为什么独自一人来到这里等等。

    真是奇怪啊,有些人你每天都和他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却不想和他说一句话,而有些人仅仅是第一次见就可以相谈甚欢,就好像是已经认识了很久的好朋友一样,你可以无条件的信任他。

    在师父书房的书里,我记得有句诗来着,叫什么我想一想。

    哦,对了,想起来了,就叫“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三金比我还要惨,他从小就是个孤儿,他小的时候饿了得翻垃圾桶,有时候还要和野狗抢食,还要当心人贩子,一直流浪街头。

    后来他就遇到了他的师父,一个只有九根手指头的邋遢老头。

    他的名字也是他起的,他师父说他五行缺金,需要常和金银之物在一起才行,不然命运就会很坎坷,还会早夭。

    在那之后,他的邋遢师父就变了个样,西装笔挺的,穿的很干净,就像是那些城里的有钱人一样。

    他带他初入各种赌场,也教他赌术,他们变得越来越有钱,生活条件也一下子就富足了起来。

    后来他才知道,他的师父是赌界赫赫有名的赌神,绰号“九指侯爷”。

    那时候传闻他已经退出赌界数十年了,他知道这是因为他,他才会又重出江湖的。

    五年前,老头去世了,他就又变成了孤苦伶仃的一人。临死前,老头告诉他他是千门传人,本想着带着千门传承直接入土了事,没想到遇到了他。他焦急地问他有什么办法能够救他,他却说这都是命,他的命劫到了,就该走了。

    说到这儿的时候,他大声地骂了一句“狗屁的命!”

    老头嘱咐他要好好生活,他这辈子是离开不了金银之物的,这是他的命,所以在这赌场之中万事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老头将他手上一直带着的那枚戒指摘下来留给了他,这是老头最宝贵的东西了,留给他做个念想。

    但是又说这是千门传承之物,只让他当一个普通戒指就好,不必忧虑千门传承之事,他说千门早就该断了。

    最后说了句“好好活着”便驾鹤西去了。

    他给我看了他脖子上挂着的那枚戒指,是个银色的宽戒指,上面雕刻着各种手指造型的花纹,很是精美,但又很低调。据说这是八门的初代之人联手打造的。

    在那之后,他就四处流浪,混迹与各大赌场,去年年初的时候跟随一艘赌船来到了沙国,溜达了一圈之后,前两天正好钱花得差不多了就来到了这里,打算挣点钱。

    看了两天,才选了这么一家不大不小的赌场,想挣点外快见好就收的,毕竟初来乍到的。没想到这么“幸运的”第一家就遇上了这么个事情。可能这就是他们两人的缘分吧。

    我说着话的功夫,不远处的天空中就飘起了黑烟,正是那赌场的方向。

    “着了!”

    看着那黑烟,我们碰了下酒瓶,哈哈大笑着。

    酒很快就喝完了,我们竟又去边上的店里要了更多的酒和下酒菜,也不在店里喝,就这么的坐在马路牙子上喝着、吃着、聊着,我们都没有使用异能之类的来解酒,似乎就是要为了我们的初相识而大醉一场。

    起初只是微醺,后来越喝越得劲,坐累了我们就搭着肩膀一起摇摇晃晃的走几步,走累了就坐下来继续歇息着,走走停停的,我们竟然就这么的喝到了大半夜,最后两个人就趴在草地上睡着了,也不知道是走到了哪里。

    我记得我们俩好像还称兄道弟了,三金比我大,他已经十八岁了,而我还没到十七岁,只是后来酒醒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怎么叫过他大哥。

    不然那毛弟岂不是成三弟了,万万可是姓赵,他能叫赵四?我担心他撑不起来这个名字。

    ..................................................

    山子一觉醒来之后,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温暖柔软的大床上,他刚要起身,就感到脑壳有一点痛,这是宿醉之后的必然反应。

    坐起身子,原先的衣服也已被换掉,只穿着个丝绸的睡衣,离床不远处的衣架上正挂着自己原先的衣服,它们也被涓洗干净。

    床边的桌子上放着一碗汤水,闻着那味道,山子知道那是醒酒汤,每次隔壁的大牛叔喝醉的时候,他都有给他送去这汤。

    端起来喝了几口便半躺在床上回想着昨天的事情,这时门被打开,有人端着丰盛的早餐走了进来。

    “呦,醒了啊?这下不用靠早餐的味道引你醒来了。”

    来人正是巴特大叔,他上前摸了摸山子的额头,山子冲他笑了笑。

    现在的山子似乎越来越喜欢笑了,这笑容有些许黎云那种和风拂面的味道,也有一些黄岩爽朗的豪迈之气,甚至还夹杂着一点晏离标准式的而又神秘莫测、意味深长的微笑。

    或许等到他成长起来时,也会有他自己独特的笑容吧。

    “你们这昨晚喝的够可以的呀,那酒味硬生生地绕了小半个主城道啊。”

    “谢谢,和我一起的三金呢?”

    山子笑了笑,终于说出了他今天的第一句话。

    “他啊,醒的可比你早多了,已经走了。”

    “啊?这么快?那他有没有说些什么?”

    山子一听夏鑫已经走了,激动地连忙抓住巴特的胳膊。

    “他啊,倒是没有说什么。”

    一听这话,山子脸上肉眼可见的失落。

    “不过倒是留下了一份信,就在你床边的抽屉里。”

    大喘气什么的最是讨厌,山子连忙打开那抽屉,果然有一封薄薄的信封正安静地躺在里面,上面有着板正的楷书写着的四个字“山弟亲启”。

    沿着粘合处轻轻地打开,倒出一封短信和半枚蓝色的筹码。那筹码正是他进赌场时兑换出的两枚中的一枚,也就是他当初第一次选择跟着夏鑫押注的那枚筹码,那是他们两人缘分的初始。

    那封短信现早已遗失,笔者只能根据大概记忆将它回溯,现将其复述如下:

    亲爱的山弟,见字如面:

    当你打开这封信的时候,意味着我已经离去,我很为我们昨日的相遇而感到高兴,也很庆幸在我这命运多舛的一生中能够有你的身影。

    不必为我的离开而感到难过,我有我的前路要走,你也有你的人生要奔赴,脚下的路是我们自己的选择,而旅途的终点也只有我们走了才知道,我们都在这条迷茫的路上寻找着我们自己。

    你要是问我将去哪里,我也无法回答你,可能是江河湖泊、山川大海,也可能是无尽沙漠、炎寒极地。我注定是一道轻飘的风,走到哪里便是哪里,而我这一生也只为能够多见见沿途的风景。

    不必忧愁我们是否还会再见,有的人终身相处却不过也只是淡泊之交,而有的人只见过一面,却已足够缅怀一生,我想以我们俩的缘分定会再见面的。

    别忘记我们昨日的相遇与交谈,最重要的是别忘了还有我这个大哥,你已经认了的,无法反悔了。

    我俩的命运此刻已经交织在一起了,即使是远隔重重、天南海北,我们的心也已联结在一起。

    去吧,去奔向你的理想吧!我一直会为你加油的。

    最后,好好活着。

    再见了,山弟。

    你最好的大哥

    夏三金

    看完这封分别之信,万千思绪涌向了心头。目视着那一行行秀美的小楷,握着那半枚筹码的手也紧了紧。

    “别在那傻坐着了,过来吃饭。”

    巴特的声音一把将他拉回了现实。

    “好勒。”

    ........................

    自从山子走后,毛弟的新生活也开始步入了正轨,每天都很规律。

    上午早起晨练、学习药学知识,下午战斗与体能训练、药浴,晚上学习宠兽师常识,晚上八点之后是他的自由支配时间,但要在十点准时睡觉,一般这时间他都用来看些文学类的“无用之书”。

    一周里面有一天休息日,除了黎云会带他出去玩外,他一般都会去家附近的图书馆,黎云在他心中一直是他前进的方向。

    他觉得自己的师父除了是一位很强大的宠兽师外,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位拥有很多智慧的人,他也想像他师父那样拥有很多的知识,所以看书就是他找到的方法,同时他也享受获得知识时所带来的精神上的富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