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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章 为什么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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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的第二个星期天,清晨,五队宿舍楼前的小操场。

    五队的男女学员们正列队站在操场中心的旗杆下。

    奇怪的是,今天这里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准时地升起国旗。那这些学员们聚集在这里又是为什么呢?

    原来,他们是在迎接来访的小客人——通院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们。

    通院幼儿园,作为一所部队的幼儿园,每年都会在大班开展“我是小兵娃”的主题系列活动。

    今年的活动恰逢母亲节,所以老师们也邀请了孩子们的家长,一起来到五队,共同开展一次“学做解放军”的亲子活动。

    因为是休息日,没有请假外出的学员们都早早地吃了饭,在操场上准备和等候着了。

    7点30分,一队身穿小迷彩服的幼儿园小朋友们,准时出现在了理学院的林荫大道上。

    他们迈着——与其说是“雄赳赳气昂昂”不如说是“蹦蹦跳跳”的步伐,排着还算整齐的队伍,走进了五队的小操场。

    孩子们的身后还跟着一大群家长。

    她们自然大多是孩子们的妈妈,但是其中也可以看见几位年轻的爸爸,甚至爷爷奶奶级的人物。

    这是因为有些小朋友的妈妈,是驻扎在外地的女军人。她们因为职责所在,无法回来陪自己的孩子共度母亲节,只好让爸爸等人代劳了。

    妈妈远在海南某部的黎思奕小朋友,就属于这种情况。

    不过,小兵兵还是太小了,对母亲节没什么感觉。

    他倒是对老师说的——今天可以让小朋友们体验一下真正的军营生活,并和解放军叔叔阿姨一起玩耍做游戏,更感兴趣一些!

    所以今天保姆叫他起床的时候,小兵兵难得地没有赖床,还不要人帮忙就自己穿好了小迷彩服,戴上了军帽,在镜子前美滋滋地照了半天。

    他因为生怕迟到。不但自己狼吞虎咽地几口就吃完了早点,还不停地催着老爸黎民也快点吃。

    姥姥冯冰在一边看得有趣,对黎民说道:“磊磊给小兵起的这个小名,还真是起对了!你看,不过是去军校玩半天,他就这么兴奋。以后要是真当了兵,还不知道怎么美呢?”

    黎民看着已经站在门口整装待发的宝贝儿子,却是直摇头,“家里已经太多当兵的了,我倒是希望他长大了。还是干点别的吧。”

    冯冰还没说什么。小兵就已经跑了过来。仰起小脑袋,对老爸嚷嚷道:“不要!我长大了,就要当兵!”

    他那紧抿的嘴角,还有那气势凌人的眼神。无不显示出了他要当兵的决心。

    黎民在家里就没有在公司里当老板的气势了,完全是个妻奴、孩奴。

    他马上对儿子举手做投降状,“好好好,你喜欢当兵,就去当好了!”

    不过,看着小兵心满意足地走开之后,他却又低声嘟囔了一句;“……真不知道当兵有什么好的?一个个穿上军装,就舍不得脱下来了。”

    这句话,却是他在抱怨宋磊了。

    黎民的公司虽然在华南也有业务。但是总部设在上海,生意的重点也放在了华东和华北一带,所以他一直想让宋磊调到上海,或是办个疾病证明转业回地方,那样一家三口就能像普通家庭一样。经常在一起了。

    可是海南那边的科研所很器重宋磊的才华,根本不同意放人;宋磊本人也舍不得脱军装,更舍不得那边的工作环境和同事们,于是夫妻二人就只能这么长期不在一起。

    现在为了儿子的教育,宋磊又坚持要把儿子送到姥姥姥爷的身边——导致一家三口,竟然分处在三个地方!

    这让经常两头跑的黎老板,难免会有些抱怨了。

    他当然不敢对老婆有意见,也就只能抱怨一下当兵的这份职业了。

    这一点,是冯冰对这个女婿唯一有点不太满意的地方。

    她始终不明白,黎民这个出身军人世家的大男人,就算没有当过兵,对军队也应该有一份深厚的感情啊!

    像她自己,就算当了一辈子兵,下辈子也还想再穿军装。

    另外,她的父母兄弟们也都是军人,自己的家庭——除了黎民之外,也几乎都是军人了!

    就连未来的儿媳妇,也是曾经的特种兵、在校的军校学员、未来的女军官。

    一想到蒲英,特别是想到今天又能见到她了,冯冰心里就是一阵高兴,对黎民的小声抱怨也就不太放在心上了。

    半个多月前的那天,本来是儿子告别父母,要去上海搭飞机出国的日子。

    谁知快大半夜的时候,儿子突然回来了,还把蒲英也领到家中,并郑重地告诉她和老宋——蒲英已经答应了他的再次求婚!

    然后,两个年轻人就在二老的见证下,举行了一个简单的订婚仪式,互相给对方戴上了订婚戒指。

    冯冰自然是又惊又喜,不过心里那块一直为儿子的婚事而悬着的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虽然儿子是冯冰一生的骄傲,而且他在事业和为人处事方面,也都让冯冰比较放心;但只要冯垚的人生大事一天定不下来,当妈的心里就一天都不会踏实。

    偏偏这个儿子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在感情方面特别的慢性子、似乎还有些迟钝,这让急性子的冯冰不知为此在心里窝了多少火。

    好在傻儿子有傻福,凭着一股认准了就不放弃的傻劲,终于还是感动了未来的儿媳妇。

    蒲英是冯冰早就钟意的儿媳妇了。

    唯一有点遗憾的就是,英子的年龄还是太小了点,又还是学员,不可能和冯垚立刻完婚。

    冯冰一想到,起码还要再等几年才能听小英子喊自己一声“妈”,就心痒难捱的。

    不过,当她看到蒲英和冯垚十指相扣,说出了“这辈子我会和冯垚彼此关心、彼此照顾、彼此分享人生的风雨和彩虹!不离不弃,白头到老!”的誓言的时候,她心里又一下子满足了。并忍不住抱着英子流下了喜悦的泪水。

    简单的订婚仪式之后,冯垚就要再次启程,蒲英也要返回学员队宿舍。

    临行前,蒲英考虑到自己和冯垚都是现役军人,都不方便佩戴婚戒,便主动将那两枚订婚戒指交给冯冰,请未来的婆婆帮自己保管。

    这更是让冯冰吃下了定心丸,知道这个好媳妇不会再跑掉了。

    她也因此越发想对蒲英好了,不但周末总是叫她去家里吃饭,平时家里做了什么好吃的。也都会给蒲英送过来。完全把她成了家中的一份子。

    蒲英的同学和室友们。都只以为这是“冯妈妈”和蒲英的忘年交持续升温,却并不知道她们私下里已经成了未来的婆媳关系。

    这件事是蒲英不让公开的。

    除了她还是在校学员,不好意思公开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未来的公公——宋教授。在通院乃至整个军理工,都太有名了。

    蒲英可不想同学和老师们知道了这层关系,会对自己另眼相看。另外,她私心里也觉得,万一自己的学习成绩不好,不就给宋教授脸上抹黑了吗?所以,别人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不过,富海心里是有数的。

    机灵的梁菲菲,也从种种迹象中猜出了几分端倪。因为蒲英那天下楼见过冯垚之后。就总是面带桃花、容光焕发,明显是心中有爱的外在表现。

    她当然为英子姐终于迷途知返而高兴,不过菲菲也发现了,还有另一只迷途的羔羊需要她去指导呢!

    那就是陈远航学长啊!

    听谢治平说,陈师兄一向是好好学习、天天练武、不近女色的。

    菲菲自己也感觉。这个陈远航真的不太喜欢和女生说话,可是他对英子姐却明显不一样,总是没话找话说的节奏!

    以前他主动来邀请蒲英加入精武会的事就不用说了,自从大家参加桑赛回来后,陈远航师兄已经借着请一起参赛的战友们吃饭或是精武会骨干聚会的机会,来过理学院两次了!

    就说今天吧,明明是五队学员和幼儿园的小朋友搞活动,他这个老学员队的人却以给小朋友们表演军体拳的名义,又出现在了五队的操场。

    这真是穷追不舍的节奏啊!

    可是,英子姐已经和冯姐夫情投意合了,陈学长这样下去是注定没有好结果的啊!

    所以一定不能让这个有为青年在情路上再泥足深陷了!

    梁菲菲正看着陈远航,心里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不小心就和陈远航的眼神撞上了。

    陈师兄的浓眉微皱,眼睛里也带着疑问和探究的意味。

    菲菲马上知道自己老是打量他,当然会让他产生疑问了。

    她赶紧把头转开,看向了正越走越近的活泼的小孩子们,但是心里的念头还是没法消退。

    那边的活动已经正式开始了。

    首先是小朋友们和军校学员一起举行升旗仪式。

    今天正好是蒲英担任升旗手。

    当国歌的主旋律奏响的一刹那,她用力将国旗向右侧空中撒出一个扇形——动作潇洒,威武又帅气!

    “咔嚓”一声,冯冰按下了快门,又拍下了一张满意的照片。

    以前她拍摄男兵的时候比较多,毕竟军营里一向是热血男儿的天下。

    但是这些年来,女性军人也不再仅限于机关、通信、医护、技术、文艺等兵种的角色,有越来越多的女兵开始走上了军营的战斗岗位。

    谁说女孩子只知道爱美扮靓,只讨论家长里短,只沉迷小情小爱?

    她们之中一样有人,也有着不输于男儿的壮志豪情。

    冯冰曾经在闲聊的时候问过蒲英:“为什么会选择军人为自己的终身职业?”

    蒲英答:“因为我不想一辈子过得平铺直叙,波澜不兴。”

    冯冰又问:“可是当兵这么苦,不但付出汗水和血泪,更可能要献出生命!而军人得到的回报,却往往和付出并不相称。如果是在地方,凭着你的才智,再拿出当兵的那份韧劲,一定也会——成为白骨精、嫁给高富帅、走上人生巅峰。你不觉得在军营里一辈子会很吃亏吗?”

    蒲英先是被冯妈妈的潮语逗得嘻嘻一笑,随后摇着头,正色地说道:“我不觉得那些赚了很多钱的大老板、被万千粉丝关注的大明星,或是读了很多书的大教授,就是‘精英’!我觉得,只有把国家和民族的事完全当成自己的事的人,才是真正的精英!所以,真正的军人都是理想主义者,根本不会在意一番吃苦受累后会得到什么样的回报!其实,我们在付出的时候,也享受到了那个戎马倥偬、枕戈待旦、热血沸腾、气壮山河的过程。”

    冯冰听了,不禁打趣道:“怎么?你跟了我那个喜欢耍笔杆子的儿子之后,也越来越出口成章了?”

    蒲英不好意思地低了低头,但不一会儿又抬起头,坚持说道:“反正我觉得,人的一辈子如果没做过轰轰烈烈的事儿,从来没有直接把手指搭在国家和历史的脉搏上,那也好意思叫做人生巅峰?我觉得,在军营里好好干过的人,不论是卓越的还是平凡的,却都可以自豪地对别人说——我的青春,曾因为当兵而留下了一篇壮丽的诗篇,值得回味一生的人生乐章!”

    这些话发自蒲英的肺腑,那么自然地从她的口中说出,也引起了冯冰的深深共鸣。

    这也是她为什么会打破婆媳大多不睦的人间常态,和这个准儿媳特别亲热特别投缘的重要原因之一。

    老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有趣。

    可冯冰却对既没有当过兵、也总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对军人不以为然态度的女婿黎民,有些喜欢不起来。

    虽然黎民这孩子对宋磊很好,好到比她这个当妈的都还更好的地步,而且他对冯冰和宋教授也一直礼数周到,逢年过节每次上门都会买东西表示孝心,让冯冰挑不出什么错处。

    可冯冰就是一个简单直率的人,她总觉得——不喜欢当兵的男人,就不是好男人。

    所以,她也就是看在女儿的面上,对待黎民时面子上还过得去罢了。

    不过她对外孙黎小兵,自然就不同了。因为小兵从外貌到爱好上,都没有怎么继承到他爸爸的基因,而是随了冯宋一家人。

    尤其是在爱当兵这一点上,让冯冰这个当姥姥的很欣慰。

    ps:

    【谢谢fjscwyk同学的粉红、谢谢快乐紫妍同学的平安符】嗯,开新卷又卡文了……头绪太多,不知如何切入,先过渡过渡吧。恐怕各位又要容忍小江的慢热了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