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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奇才僵尸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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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鹿市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传说,先秦时期便有人居住了,秦始皇统一列国后,特设为郡,不过,当初可不是以神鹿为名的,而是叫做献璧。

    后来,秦始皇为求天命,多次南巡,并病逝于最后一次南巡途中,病死之地,就是献璧郡。相传,秦皇临终之时,随行之人看到一只五彩麋鹿从秦皇座驾中奔出。之后,天下大乱,群雄共逐,是以,献璧郡便改名为神鹿,沿用至今。

    神鹿以东,原本有一座老城隍庙,乃是古时修建,供的就是城隍爷,香火旺盛。百年前,帝国衰弱,并经历了强寇入侵,到后来的帝国维新、立宪、抗战等等,令城隍庙的香火冷清下来,直到最后,毁于战火。

    不过,老城隍庙所在的故地依旧被称为城隍庙,并于近代繁盛起来:起先,有些小商小贩将自家里的老物件倒腾到那地方去卖,就有些人去看,后来,买的人卖的人就越拉越多,以至于过了几十年,到了现代,神鹿城隍庙和京师琉璃厂一样,赫然成为两淮地区最大的古玩交易市场,里面商铺林立,地摊遍地,好不热闹。所以,到了现代,这城隍庙的地名虽仍然沿用,但早已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不过,这么多年下来,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这里面有多少真东西,多少假东西,那只有天知道了。

    在城隍庙古玩市场的一个角落里,摆着一个地摊,上面的摆了上百个物件,大的有旧年间大户人家里用的梳妆台,小到似乎刚从地里刨出来、仍沾染稍许黄泥巴的青铜摆件,可谓稀奇古怪,五花八门。

    这地摊的主人是个小老头,个子不高,干干瘦瘦的,留着两撇细长的胡须,穿着一身邹巴巴的西装,样子看上去非常猥琐,最奇的是,这个老头子敞开的衣领内,瘦巴巴的脖颈之上,围着一条小指粗的金链子,两只手腕也是各缠一条大拇指粗的金链子,远远望去,金光闪闪的,富贵逼人。

    现在是中午十二点多的样子,城隍庙内已是人头攒动。这老头儿就靠在一把旧摇椅内,眯着小眼睛打盹,在他前面十多米的地方,三个染着黄毛的年轻人在在那里交头接耳一番后,似拿定了某个主意,便齐齐向老头的地摊走来。

    “老头儿,收货不?”其中一个身穿花衬衫的青年问老头道。

    老头微睁开眼,斜斜瞟了一眼,好像鼻子还耸动了下,瘪瘪的嘴唇似乎嘀咕了句什么,用有气无力的声音说道:“怎么,小伙子有好东西吗,那么拿出来看看吧。”

    花衬衫身后站着的穿破牛仔裤的青年鬼鬼祟祟的向四周扫视了一圈,从怀里掏出个长长的东西,是一把旧椅子腿,递给老头。

    老头儿接过去,睁开眼仔细端详了片刻,又用鼻子嗅了嗅,点头道:“嗯,是好东西,报个价吧。”

    这时,旁边几个无事的地摊主纷纷投过来好奇的目光,不过奇怪的是,这些目光在那椅子腿上停留的时间少,却在这三个黄毛青年身上身下的狂转悠,就象这三个看着就不象好人的家伙是三只冒着金光的大公鸡似的,把这三个家伙看的毛毛的。

    若是细看,就会发现,这几个地摊主的穿衣风格和老头非常相似,都是有意无意将自己身上的金饰显露出来,只不过,链子没有老头儿的粗,举止也没老头那么显摆罢了。

    老头儿狠狠的瞪过去:“这是老子的东西了,看什么看!”

    那些眼神古怪的摊主立马缩回了脖子,老老实实的守着摊子。

    若是一些正经的游客发现了这些个金光灿灿的地摊主,估计会对神鹿城隍庙地摊业的赢利叹为观止:瞧人家这地摊摆的,各各都摆成了土豪啊!

    却说那第三个穿着印有骷髅的T恤青年瞥了眼老头脖子上就快赶上狗链子的金项链,悄悄的咽了口口水,说:“老头儿,这是我从家里偷出来的,只是拆了一条腿,那整的不好搬,我放到不远处一个巷子里了,怎么样,跟我们去看看吧。”

    老头小眼中闪过一抹奇光:“哦,放地方的东西远吗?”

    花衬衫眼中满是喜色,将头连摇:“不远,不远,走个十几分钟就到了。”

    老头又犹豫了一会儿,在三人的希冀的目光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那好,老头子就陪你们走一圈啊,”说着,他站起干瘦的身子,将身上皱巴巴的西服捋了捋,抬头露出一抹古怪的笑容:“我警告你们别耍老头子啊,告诉你们,神鹿**我老头子也是有几个把兄弟的。”

    三青年愣了一下,接着嘴角均一撇,露出一副这老货真能吹的了然模样,他们齐齐将头连摇:“哪能骗人啊,真的是好东西,你去看看就知道了。”

    “好,老头子就随你们走一趟。”老头拍拍屁股从摊子里走出来,和旁边摊子上的一个中年摊主打了个招呼,在几位金光闪闪摊主满含羡慕的目光中,甩着干瘦的屁股一摇一摆在三个青年的簇拥下,向外走去。

    这老头刚走不到十分钟,换了一身衣服的徐小奇和龙轲就在史大郎的带领下赶来了。

    徐小奇刚进入这条地摊街,注意力立马就被那几个金光闪闪的地摊摊贩吸引去了。

    妖怪,他们是妖怪!徐小奇超常的灵觉立马就察觉了异常,这些地摊主的身体散发着浓浓的死气,和鬼将军及众鬼卒散发出的气势差不多,他们的身份已昭然若揭了。

    僵尸,他们全部是僵尸!我靠,这也太夸张了吧。徐小奇还是第一次见到在人类世界中混生活的妖怪,而且还是干这么富有挑战性的职业——摆地摊,“他们……就是靠这行生存的?”徐小奇瞪大了眼问。

    “江老大他们是我见到过的,——最会挣钱的妖怪了。”史大郎和徐小奇在不远处站定,小眼中的崇拜都快溢出来了,“唉……妖比妖,气死妖啊,我堂堂尸鬼,吃了上顿就要愁下顿,你再看看他们,唉……”

    这些僵尸摊贩也发现了徐小奇和史大郎,对史大郎点了点头,又疑惑的看了徐小奇和龙轲一眼,便专心致志的做起生意来。

    “小奇哥,他们是……僵尸?”龙轲既兴奋又紧张的悄声问。

    “恐怕是的,我也是第一次见。”徐小奇摸着下巴说,“史大郎,你说的江老大,就是他们的头领吗?”

    “嗯,我的偶像!”史大郎重重的点了点头,将手指向其中一处无人看守的摊位,说,“那就是江老大的摊位,现在不在,应该去做生意去了,稍等一会儿就会回来的。”

    僵尸做生意?徐小奇眨了眨眼,咕哝道:“现在摆地摊卖假货这么赚钱吗?你看他们脖子和手上的金链子,可都是价格不菲啊。”

    “所以说,江老大就是众僵尸的财神,带领大家致富奔大康的神奇僵尸啊!”史大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