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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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沈冲前世,托盗版和np3的福利,互联网上音乐资源极度丰富,选择太多,当喜欢的歌都听腻之后,就不知道再听什么好了,新电影还有影评可以参考,新音乐就完全靠自己的耳朵了。

    他听来听去,听久了,就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一下拉n多歌曲进播放列表,然后去做别的事情,一心二用,一边做事一边听,只有遇到那些能让他耳朵一震的声音或者让他心有所感的歌词,才会放下事情用心听,其余的,全都当耳边风。

    这天晚上也不例外,沈冲在夜总会从六点多一直呆到九点多,舞台上的歌手连续换了六七个,大约是包厢的招待把他到场的消息传了出去,他剽窃的《星》、《电影情书》以及那个调侃李敖的《太委屈》都被翻唱了,但没有一个声音能让去凝神细听,直到一个穿着黑衣,烫着卷发的女歌手上台。

    这个歌手唱的是一首英文歌,作为一个ru后,沈冲对70年代的英文歌不怎么熟,这首歌没听过,但歌声似曾相识——声音沧桑浑厚,爆发力十足,和时下流行的柔情甜歌完全不同。

    似乎是苏芮?

    如果真是她,那今晚收获真不小……

    距离有点远,看不清长相,沈冲拿起夜总会的点歌单看了看,然后问道:“刘老板,这个歌手是谁?”

    刘天华看了一眼舞台,转头问身边的陪酒女郎:“她是谁?”

    “这是11从台湾来的,tr姐介绍的。”

    沈冲对这种毫无辨识度的英文名很无奈,只好问道:“她中文名叫什么?

    那个女郎也茫然,说道:“她前两天才过来,是临时驻唱,我就没打听。

    “那还不去问”

    在陪酒女郎出门之前,沈冲说道:“等她唱完歌,如果方便的话,能请她过来坐坐吗?她的声音很特别,我想认识一下。”

    郭孔丞见状,摸着下巴的胡须,说道:“曲有误,周郎顾,沈先生大有古风,真是风雅无双。”

    沈冲有些讶异,要知道ru年代不同l世纪,知识传播的途径有限,也没有那么多穿越三国的小说,《三国演义》虽然是通俗小说,但也属于古典文学,半文不白,没有一定的中文基础读不下去,郭鹤年据说只认识几百个中文字,郭家显然不是书香门第,郭孔丞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长大,又在澳大利亚留学,却了解“顾曲周郎”的逸闻,如此精通中国传统文化,难怪日后能在内地游刃有余。

    “周瑜是真风雅,我不过是附庸风雅。”沈冲摆手谦虚,说道:“我只不过是职业病,投资办了几家唱片公司,所以对歌手比较关注而已。”

    “说起来,我正好想向沈先生打听个事。”郭孔丞身体前倾,说道:“我有个长辈,非常喜欢邓丽君小姐的歌,按照惯例,邓小姐每两三个月都会出一张新唱片,但自从沈先生收购了宝丽金之后,她一直没有出新唱片,不知道是为何?”

    “就好像香格里拉大酒店是郭家所有产业中的皇冠一样,邓小姐也是宝丽金的皇冠。”沈冲带着几分八卦之心看着他,解释道:“皇冠要尽善尽美,方能让世人惊叹仰慕,郭先生家倾尽全力,用时数年,方才成就了香格里拉是世界顶级酒店的美誉,邓小姐的新唱片,当然也要用上心思,好好规划,精雕细琢,方才符合她华语乐坛巨星的地位。”

    “沈先生这么一说,我对邓小姐的新唱片更加期待了。”

    “沈先生,都说你是香港第一才子,写的歌都非常好听。”坐在沈冲旁边的陪酒女郎腻声问道:“我是tr姐的歌迷,你能帮她写一首歌吗?”

    沈冲对很多事情都持有一个观点,那就是“我不喜欢这么做,但我尊重别人的选择”,所以他虽然不喜欢交际花,但也应景的点了陪酒女郎,不是迎合黄任中和郭孔丞的喜好,这世上没有人能强迫他委屈身段去迎合,他这么做,只是尊重陪酒女郎的工作,就好像把垃圾主动丢进垃圾桶,尊重环卫工人的工作一样。

    人生在世,想要过的好,都不容易,没有必要因为工作选择而看低人,更何况是萍水相逢的陌路人。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态度,沈冲的举止一直很克制,很绅士,以礼相待,他身价地位不凡,无形中有一股气场,这番做派,影响到了其余几个人,连黄任中都收敛了放浪形骸的外表,缩手缩脚,搞的包厢里不像是夜总会,反倒有点像是文艺青年的午夜沙龙。

    “tr俎是哪一位?”沈冲摊手苦笑,道歉道:“我最近忙的厉害,很久都没有听歌了,不太熟新的歌手。”

    “tr就是黄莺莺。”黄任中对娱乐圈很熟,说道:“就是我们台湾人,以前跟刘家昌,唱《云河》出道的,后来嫁到新加坡,在新加坡又做主持人又发唱片,红的很,去年她的那张《爱的泪珠》唱片,在台湾很畅销,不比你旗下的齐豫差。”

    “哦。”沈冲恍然,笑着说道:“说黄莺莺我当然知道,说tr就不知道了,怎么,黄小姐也经常来这里唱歌?”

    “黄小姐偶尔会来,她是新加坡最受欢迎的歌手,国语和英语专辑都卖的很火,前两年还在澳洲发过唱片,她每次来我这里唱歌,都会爆满。”刘天华介绍完了之后,又讲了个八卦,说道:“黄小姐嫁到新加坡后,有位命理大师说她五行中火气太盛,需要调和,所以帮她批了艺名,叫做黄露仪,现在她的唱片都以这个名字发行。”

    “原来是这样。”黄任中也笑,说道:“我说她怎么在新加坡和在台湾名字不一样。”

    黄莺莺的演唱生涯极为漫长,从70年代初一直唱到l世纪,年还发行过新专辑,堪称华语流行乐坛的活化石,《云河》,《哭砂》,《葬心》,《雪在烧》等等,都是流传几十年而不衰的经典,沈冲对她也非常有兴趣,闻言问道:“黄小姐今晚在吗?”

    “她最近在录制一张新唱片,一直呆在录音室里。”刘天华摇头,有些惋惜的说道:“如果知道沈先生今晚要来,我想她一定会过来的。”

    说话之间,刚才出去的陪酒女郎带着那位歌手走了进来。

    “沈先生,你好,各位贵宾,晚上好。”

    “你好。”灯光太昏暗,相貌又年轻,沈冲无法分辨,他只好很失礼的直接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苏瑞芬。”

    还真是她

    当年《搭错车》的导演虞戡平发掘她做电影主唱之后,吴楚楚觉得苏瑞芬这个名字太土气,于是帮她改名为“苏芮”,由此大红大紫。

    “你现在有唱片公司吗?”

    “没有。”

    苏芮现在的处境并不好,她的声音和唱腔,和流行的靡靡之音相反,没有唱片公司愿意冒险签约,而她的好友,像黄莺莺和陈淑桦,都已经在乐坛站稳了脚跟,有了不小的成绩。

    沈冲决定推她一把,像推动张国荣一样,提前让她红起来——苏芮是华语流行乐坛里程碑式的巨星,重新定义了女歌手的形象和唱法,和邓丽君一前一后,划分了两个时代,影响深远,而如果没记错的话,她今年已经p岁了,正处在一个歌手的黄金岁月,荒废了太可惜。

    “你的声音我非常喜欢。”沈冲请苏芮坐下,然后说道:“但是我当初投资唱片公司的时候,和三毛还有吴楚楚他们有君子之约,不插手日常运营,所以不好越俎代庖。这样吧,我现在写一首歌给你,你回台湾之后,唱给滚石或者飞碟的负责人听,你歌唱的非常好,他们比我更专业,我想一定会和你签约的。”

    此言一出,苏芮又惊又喜。

    当初蔡琴在录音室偶遇沈冲,拿到了一首好歌,得到了一个表演的机会,金像奖之后,丑小鸭变天鹅,形象气质知名度全方位提升,从初出茅庐的新人,一跃而成港台两地最红的女歌手,如此创奇的经历,让每一个台湾歌手都非常憧憬,每一次沈冲去台湾,都有大批的歌手在台北的东方魅力录音室汇聚,苏芮也曾经去碰过一次运气,只是很可惜,沈冲人多事忙,再也没有去过那里

    想不到来新加坡散心,居然撞到了这么好的机缘

    刘天华比苏芮还兴奋,他站在门口,一连串的吩咐服务生,吼道:“还愣着于什么,没听到沈先生说话吗?快去拿纸笔来,快点”

    由不得他不兴奋,沈冲有急才,吃个早餐的功夫,就能模仿女人的心境,写一首歌,然后拆散了李敖和胡茵梦这对才子佳人几个月的婚姻,这个八卦党和新闻界最喜闻乐见的故事,已经随着《太委屈》的流行,传遍了整个东南亚,如果他现在又写了一首好歌,苏芮也由此而红,今晚就会成为现代版的“旗亭画壁”,有这种风雅故事加持,他的夜总会必然名气大振,日后财源滚滚,不在话下。

    以沈冲的名气和本事,苏芮想不红都难

    纸笔很快就送了过来,刘天华打开壁灯,然后亲自把纸笔放在沈冲面前,说道:“沈先生,请。”

    沈冲为之一笑,下笔如飞,很快就用简谱写了一首歌,他现在已经想开了,未来已经改变,脑海里存储的音乐,未必还会完整重现,沽名钓誉没什么意思,但是拿来作为捧红人才的商业道具,还是很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