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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3章 一枪撂倒他!

作者:拉丁海十三郎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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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3章  一枪撂倒他!

    (0463)

    甚至,哈宁阿一度想要搭人梯。两丈高的城墙,鞑子就算是搭人梯,都能够上去。不过后来,哈宁阿还是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原因不是鞑子不敢,而是他怕那些朝鲜仆从军没事做,躲在后面偷懒。要他们扛着木梯上去,他们就不能偷懒了。

    分派完毕,命令传达下去以后,鞑子、仆从军、叛军,都纷纷行动起来。大量的叛军,向黄县的其他三个城门迂回。由于叛军的人数很多,看起来场面还是很壮观的。而前面的鞑子和仆从军,则是不断的向前涌上来,试图尽快的靠近黄县的城墙。

    “鞑子来了”

    “鞑子来了”

    “鞑子来了”

    在黄县的城头上,消息在悄悄地传播。

    和别的地方听到鞑子来了,引起一片慌乱的情形不同,虎贲军的战士,听到鞑子来了,都是浑身一震,精神抖擞的注意着前面的野地。等了老半天了,正主儿终于是来了啊说真的,现在的虎贲军,对于打明军,已经没有什么兴趣了。还是打鞑子比较有劲啊

    几乎所有的虎贲军军官,都悄悄的跑到东门来。大家要亲自看看,鞑子的大部队,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话说虎贲军还是第一次和鞑子的大部队正式接触啊以前田横岛的鞑子,只能说是鞑子里面的非主流而已。

    不过,仔细的看过以后,大家都觉得,鞑子的大部队,好像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同样是两只手,两条腿,一个脑袋。想不懂,为什么明军对鞑子如此的畏惧呢?鞑子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上”

    哈宁阿狠狠的叫道。

    所有的鞑子,立刻向东门压过来。他们的奔跑速度很快,仿佛身上的盔甲,完全没有阻碍他们的行动。所有的鞑子都知道,明军依仗的火铳,有两个弱点。第一是射程近。第二是射速慢。对付火铳的最好办法,一个是快速奔跑,让对方无法瞄准。一个是贴身肉搏,让对方没有发射的机会。鞑子尤其喜欢第二个。只要有机会和明军贴身,一个鞑子就能对付十几个的明军。

    在鞑子的后面,则是扛着云梯的仆从军。有鞑子压阵,这些仆从军当然不敢怠慢。他们扛着几十把的木梯,紧紧的跟在鞑子的后面。按照以前的经验,只要前面的鞑子用箭镞压制城头的守军,他们就要将木梯架起来,然后让鞑子顺着木梯爬上去,和守军展开肉搏。他们要做的,就是这样的辅助工作。至于和敌人厮杀,基本上轮不到他们。这也是朝鲜仆从军每次战斗都很积极的根本原因,他们都是负责打下手的。

    对于攻城,鞑子其实还是很有经验的。鞑子并不是单单擅长野战,对于攻城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宁锦前线的城堡他们无法攻破,长城内外的城镇,却是攻破了不少。尤其是在鞑子两次入寇以后,更是积累了丰富的攻城经验。好像遵化、密云、怀柔、永宁、昌平这样的城镇,都是被鞑子硬生生的攻破的。

    长途奔袭的鞑子,唯一的攻城武器,就是木梯。借助木梯爬上城头,然后和守军展开肉搏,这是鞑子攻城的最基本模式,也是自古以来最古老的攻城方法。两次入寇,鞑子都是使用这样的攻城方式获得胜利的。因此,他们对这样的攻城方法,深信不疑。

    大部分的鞑子,身上都套着结实的铁甲,用来防御明军的火铳射击。只要扛过两次明军的火铳射击,他们就可以直接和明军面对面的厮杀了。因此,在携带弓箭之外,大部分的鞑子,还携带有一把锋利的弯刀。一旦登上城头,这把弯刀,就是他们搏杀的利器。

    “达音布”

    “你第一个上”

    哈宁阿对身边的大汉叫道。

    “吼吼”

    达音布响亮的回答着。

    他是一个非常高大的白甲兵,手脚粗大,四肢孔武有力。他身上的银白色的盔甲,打造得非常精致。由于鞑子普遍缺乏精良的盔甲,这样精美的盔甲,基本上是最勇猛的战士,才有资格得到的。事实上,在哈宁阿的麾下,这个达音布,的确是第一号的勇士。在这三个牛录里面,还没有人是达音布的对手。

    每次征战,这个达音布都是前锋,远距离射箭,近距离劈砍,让无数的敌军闻风丧胆。崇祯二年鞑子围攻遵化的时候,就是这个达音布第一个爬上遵化的城墙,一口气斩杀五个明军,愣是打开一条血路。后面的鞑子蜂拥而上,占领了遵化。最终,大明山海关总兵赵率教,在遵化遇难。攻克了遵化以后,鞑子长驱直入,围攻京师,天下震动。

    崇祯七年,鞑子再次入寇,攻打保安州。又是这个达音布,第一个登上城头,杀开一条血路。最终,保安州被鞑子拿下,所有的财富和人口,都被掠夺一空。连遵化、保安州那样的坚城,达音布都能够顺利的爬上去,这小小的黄县,更是不放在他的眼里了。

    达音布使用的弯弓,是精心制造的,力量非常强,比一般鞑子使用的牛角弓,射程要超出三成以上。当然,开弓的力气,也要比一般的牛角弓强大很多。依仗着强弓弩箭,在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内,他指哪打哪,箭无虚发。在攻城的时候,他站在城下,可以连续不断的放箭,射杀城头的守军。攻打遵化的时候,他曾经连续射了七箭,射死七个明军军官,极大的震慑了明军的士气。

    其实不需要哈宁阿的吩咐,达音布已经冲在最前面了。每次作战,都要首先登城,几乎成了他的习惯了。因为,每次首先入城的勇士,都能得到极其丰厚的奖赏。无论是金钱、女人、地位,都大大的上升。达音布喜欢金钱,喜欢女人,喜欢地位,黄县这样的小县城,他更是不能放过了。

    在奔跑的过程中,达音布手里的弯弓,已经半张开,粗大的箭头,就扣在牛筋做成的弓弦上。距离城墙还有大约三百步。他还要继续跑一段距离,才能进入弓箭的射程。

    “孟侠,你负责那个白甲兵。”

    独孤猎猫着腰,来到孟侠的身边,低声的说道。

    战斗尚未开始,独孤猎就迅速的安排了狙击手分队的主要射杀目标。张准给狙击手分队的任务,永远都是狙杀敌人的主要骨干。对于鞑子来说,就是他们的白甲兵和红甲兵。其中,又以白甲兵是最佳选择。

    独孤猎的枪法是最好的,眼神更好。他一眼就判断出,在鞑子的队伍中,有一个白甲兵威胁最大。这个白甲兵奔跑的速度很快,个头也很大,手上的弯弓和箭镞,都和一般的鞑子有区别。显然,这家伙是个危险人物。既然是危险人物,当然要首先干掉。

    不过,独孤猎不准备自己独食。现在的他,已经不单单是狙击手的角色,更是一个教官和指挥官合二为一的角色。他要负责的,不再是如何单独的狙杀敌人,而是如何尽可能的发挥每个狙击手的潜能,整体的提升狙击手小分队的战斗力。

    扩编以后,狙击手分队来了很多新手。孟侠就是其中的一个新手。他们的枪法都是不错的,有成为优秀狙击手的潜质。但是,作为一个出色的狙击手,仅仅是枪法不错,还不够。狙击手要成熟,还要经历方方面面的考验,尤其是实战的考验。

    最重要的,就是一个出色的狙击手,对自己一定要有信心。要做到这一点,当然是要有出色的战功。战功越是丰厚,自信心就越强。通俗的说来,就是打死的目标越多,对自己就越是自信。

    “头上有三根白色羽毛的那个吗?”

    孟侠低声的问道。

    他是从青州府逃亡过来的,加入虎贲军的时间,还不到半年。由于有优秀的射击天赋,在三个月大练兵的时候,被独孤猎盯上,然后挖到了狙击手分队。通过多次的测试,孟侠的射击水平,无疑是优秀的。但是,孟侠并没有经历过任何的实战,更加没有和鞑子接触过。他没有任何的战功,自然谈不上有太大的信心。因此,独孤猎需要给他指定一个有价值的目标,培养孟侠的信心。

    “对就是他”

    “就是那个头上有三根羽毛的鞑子”

    “你的任务,就是在四十丈的距离上,一枪撂倒他”

    独孤猎肯定的说道。

    “好”

    “我搞定他”

    孟侠自信的说道。

    独孤猎点点头,继续吩咐下一个目标去了。

    孟侠慢慢的调整虎贲铳的枪口,准星的缺口,牢牢的锁定了达音布。其实,就算没有独孤猎的吩咐,他也注意到这个鞑子了。谁叫他头盔上的三根白色的羽毛,实在是令人刮目相看呢

    达音布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头盔上的三根白色的羽毛,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厄运。他一向都相信,这三根白色的羽毛,给自己带来的,只有无穷无尽的好运气。事实上,这三根白色的羽毛,是纯正的雕毛,还是白色的大雕,是一个蒙古贵族送给他的。

    皇太极很注意拉拢蒙古人和满族人的关系,除了不断的联姻之外,他还经常的组织双方的文化体育交流活动。表现在军事上,蒙古八旗和满洲八旗,时不时的较量一下,选出最优秀的勇士,然后加以赏赐。久而久之,双方的勇士以及王族,都有互相馈赠礼物的传统。

    由于达音布的出色表现,有个蒙古贵族送给他三根白色的雕毛。在蒙古人看来,白色的雕毛,是最珍贵的,也是最吉祥的。戴着白色的雕毛,意味着运气与你常在。达音布一直以此为傲,将三根白色的雕毛插在自己的头盔上,到处炫耀。即使上战场也不例外。

    三百步……

    二百五十步……

    二百步……

    距离是越来越近了。

    达音布手上的弓弦,也开始张开。由于牛筋做成的弓弦很粗,压力很大,即使戴着厚厚的扳指,达音布依然能够感觉到弓弦的沉重压力。他使用的弯弓,威力的确强大,一箭能够射穿人体。但是,他的弓箭也有个致命的弱点,就是无法持久。由于消耗的力量太多,在射出十箭左右以后,就要上去劈砍了。

    “一百五十步……”

    达音布默默的计算着。

    这时候,在他的眼中,只有前面的黄县,只有黄县城头上的守军。周围的所有一切,仿佛和他都没有关系。天地间的一切颜色,一切的声音,一切的动静,在他的眼里,都彻底的消失了。周围的同伴也完全不存在,好像只有他一个人向着黄县奋力的前进。

    他寻找着城头上的每一个目标,最有价值的目标。可惜,他暂时寻找不到。黄县守军的每个人,都穿着灰色的军装,没有盔甲,没有头盔,身上也没有任何特别的标识。以他的知识,的确无法分辨哪个是大人物。但是,没关系,只要箭镞出手,守军一定会感受到他的箭镞威力的。

    “五十丈……”

    在达音布默默的计算距离的时候,孟侠也在默默的计算距离。

    在这一刻,他同样感觉不到周围的动静。天地间的一切,仿佛都完全停止了。没有风,没有阳光,没有声音,什么都没有。他的身边,好像也没有其他人存在。所有的鞑子,在他的眼前,都凝聚成一个目标。

    枪口上的准星,已经牢牢的锁定了那三根羽毛,锁定了三根羽毛下面的粗大身躯。无论其他的鞑子如何的变动,孟侠的眼里,只有这三根羽毛。鞑子的身躯很粗壮,固然给了他们厮杀的力量,却要给了孟侠更好的瞄准机会。

    “一百五十步……”

    进入射程了。

    达音布果断的用力拉开弓弦,同时左手向上抬起弯弓。粗大的生锈的箭头立刻抬起,瞄准了黄县城垛后面的守军。他看到了城垛之间的一个守军,正举着火铳,看着自己的侧面。那个守军显然没有察觉到危险,没有察觉到有一支锋利的箭镞,已经牢牢的锁定了他。只要一箭过去,他就会被巨大的冲击力,直接从城垛那里向后倒下,带出至少一丈的距离。

    是的,达音布绝对有这样的自信。

    每次攻城的时候,他的箭镞都可以让守军大吃苦头,给敌人造成极大的震慑和恐慌。正是由于震慑和恐慌,守军的战斗力,才会大打折扣。当鞑子真的爬上城头来的时候,已经没有多少的勇气和意志进行抵抗了。

    即使对方举着盾牌,都无法阻挡。因为,他使用的是特制的大箭。这种大箭的分量,是普通箭镞的五倍以上,一般的木制盾牌,又或者是藤牌,根本阻挡不住。明军的盔甲,也同样阻挡不住。

    “四十丈……”

    孟侠右手的食指,压紧了扳机。

    准星的缺口处,三根羽毛的鞑子,正举起弯弓。

    就是这一刻

    孟侠果断的扣动了扳机。

    暂时听不到枪响,孟侠只感觉自己手上的虎贲铳,好像轻微的震了一震,顶在肩膀上的枪托,将他向后推。这都是很轻微的感觉,轻微到只有他本人才能感觉到。随即,他看到枪口冒出一点点的白烟,就好像是传说中的妖怪出现时的那一种白烟。

    准星的三根羽毛鞑子,依然很清晰。鞑子手上的弓箭,已经举起来。只要一瞬间的功夫,对方的弓箭,就要出手了。但是,孟侠却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他觉得,对方的弓箭,是再也没有机会出手了。

    达音布的确是将弯弓举了起来,正全力向后拉弦。还差那么一点点,弓弦就可以全部张开。到时候,只要轻轻的松开手指,粗重的箭镞,就会呼啸而去,将城头上的那个守军,带起一蓬的血雨,将他完全撞飞到城墙的后面去。是的,他有这样的自信。

    然而,就在这时候,他忽然觉得,自己的胸口,忽然被什么细小的东西撞击了一下,又好像是被什么虫子,悄悄的咬了一口。这种感觉非常的怪异,他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不由自主的,他右手一下子松开了弓弦,左手也情不自禁的颤抖了一下。结果,沉重的大箭,就这样射出去了。

    完全没有出手的感觉。

    达音布清楚的感觉到,自己这一箭,已经失去了作用。因为,这一箭是在失去控制的情况下射出去的。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身上,到底是被什么东西撞中了。他下意识的看着胸口的盔甲,发现上面好像有一个很小的洞,就好像是真的被什么虫子咬了一口。

    就在这时候,一股剧痛的感觉,传遍达音布的全身。随即,达音布觉得自己的身体,完全失去了控制。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明明想要控制自己的身体,想让自己继续射箭,可是,他的四肢,却已经不听指挥了。他手上的弓箭,完全不听指挥,直挺挺的掉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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