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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六章 :美丑中见智

作者:新兵扛老枪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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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后,和平号遇到一艘通体由鲜花铺就的船,当然还有船上的那个人:百花仙子。

    相比实力远胜自己的血舞王,百花仙子入关后的旅途平安宁静,几乎没有经历过一点能威胁到她的风险。原因在于那条船,百色鲜花均带有让凶兽不喜的气息,嗅到便会远避。

    小手段,效果好得让人吃惊。

    “真漂亮啊!”

    底盘三朵硕大但显精制的荷叶,四周开出数百多娇艳睡莲;三荷共同托着一支高足海棠,含羞草点缀伴以星星点点又毛茸茸的织尾。花王之上,彩衣女子半侧卧芯蕊,凤钗娥眉腮若凝脂,辅以两只秋水含春的眼

    “真美啊”

    大灰只看了一眼就难以再将目光挪开,重复念叨不知多少次之后回头四望,神情顿时恹恹悲痛,泪流满面。

    “真丑啊”

    与花船相比,和平号除了一个名字拿得出手,其余皆让人羞愧到死。原本造型就不咋地,二次改造后更另类到连大灰都不忍心描述,也根本描述不来。

    撞角改成一个,尖锐且长达数十丈,造型好似马林鱼的鼻子但被涂得五颜六色;奇妙的是乱七八糟的颜色组合到一起,看去竟时隐时现,好像死神的武器那样凶恶隐蔽。原本上圆下方的身材说不上好看,起码显得威武雄壮;现在好了,圆不溜丢的身体更圆。上面布满奇形怪状的鼓包,鼓包周围是一根根长短不一的刺。刺上面是更加细密也更加茂盛的绒毛假如手指粗算绒毛的话。

    连甲板都变了样,正当中极其突兀地耸出一块、或者说一坨铁疙瘩,前方探出一根黑黝黝的粗管,顶上竖立着一杆大旗,旗上画着两把血红交叉的镰刀,镰刀下面是一颗凶鲨的头。

    旁边写着三个金煌煌的大字:和平号!

    那是唯一的亮点,是整条战舰上唯一能够与“美”字沾边的东西;十三郎先生文采风流,一手草书狂放不羁中透出怎么都掩饰不住的斯文气。非但折服了大灰,连曾经有书、画、琴三绝称号的千愁公子都为之赞叹不已。

    字写的好,问题是给谁看呢?乱生海漫漫没有边际,万年难见一个活人,更别说什么青年。十三先生卖弄才情选错了对象,除了那颗鲨鱼头能够吸引妖兽目光,其余皆成摆设。

    就这。十三郎竟还有脸炫耀,见着百花时,第一口便是拿自己的作品显摆。

    “怎么样?麻烦仙子帮我想想,还有没有什么好改进的地方,让它更完美一点。”

    “还完美?泡妞没戏了,玩完吧你!”大灰羞愧到无地自容。恨不得把脑袋藏到裆下。

    “好!好别致的造型!好绚丽的色泽,好漂亮的字!好”

    仙子的反应与大灰所想的完全不同,珠唇轻吐一句又一句褒溢之词,赞不绝口。

    “真的假的,我咋没看出来?”

    大灰心里拔凉拔凉。暗想本神的眼光就这么差,楞把美娇娘看成武大郎不成?

    “好有蕴意的名号。好骄傲的风骨,好一条凶猛的船!”

    百花仙子每说一句,大灰的头颅便抬高一分,直至昂首挺胸阔步掂蹄,恨不得开口提醒她:这里还有一头好威武的驴。

    “十三先生惊才绝艳,百花叹服。”

    百花仙子笑意嫣然,水目流转落在血舞王身上,微福说道:“这位前辈可是嫂”

    什么叫聪明?这就是。什么叫伶俐?这就是。什么叫会做人?这就是。

    虽同一境界,但是人家明显实力更高;那股隐约但足以让百花为之心惊胆跳的威压做不了假,那种冷漠好似能刺破人心的目力做不了假,所以叫前辈。

    礼多人不怪嘛,叫声前辈掉不了一块肉,不定什么时候发挥作用,兴许就能救命。同时以为血舞站在船长身侧,周围又没有其他人,明显是十三郎第一个选择汇合的对象,再加上其容颜绝美与眼里透出的野性与骄傲,肯定是嫂子啦!

    百花等三人与十三郎相处时间长短不一,其本人是最早的一个,几近二十年。这么多年头不怎么修炼,难免会唠唠嗑拉拉家常,她知道十三郎有爱侣,是魔修,性情骄傲大约还有些冷,余者一概不晓得。单从这些判断,猫猫女适合得一塌糊涂,不做第二人想。

    设想很有道理,结果无疑是最最糟糕的没有之一。

    “闭嘴!”

    “别胡说!”

    “哈哈哈!哈哈哈哈”

    血舞暴跳如雷,但不好出手干脆晃身飞到船尾,想想仍觉得不放心,冷哼一身飞到自己的妖宠头上,背对和平号。十三郎几次张口,奈何血归灵这件事不太方便泄露,无从解释。大灰是唯一、也是最高兴的那一个,倒在地上打着滚地乐,恨不得连舌头都喘到肚子里去。

    “不是?那她”

    百花也很尴尬,试着圆场但不知从何说起。她从心眼里觉得奇怪,按道理就算猜错了也没什么大不了,最多大家一笑而过。但瞧那个“女人”的架势,好像被毒蛇咬了一口,或者吞下百十只苍蝇一样。

    反应这么大,犯得着?

    从她的角度,只要是女修,除非因功法原因不方便道侣双修,没有任何理由对十三先生如此厌恶。修为、年龄、心智、声望、实力还有相貌性情,十三先生哪一点不是上上之选?面对这样的人,再如何出色的女子也没办法认为自己拥有高傲的资本。

    需要提到一点,关于年龄,修士与凡间的态度完全不同;不以老为尊,只以强为大。换言之不管别人几岁还是几百岁,只要实力高过自己,便需称之为长。百花与十三郎有过几次切磋,自认对方如果全力出手多半不会比自己弱,因此常以兄长之里礼相待。而在寻找双修伴侣这件事情上,没有哪个修士会因为年龄大小有何障碍,不管大的是男还是女。

    这很正常,而且是必须。设想一下,假如非得找一个境界相当年龄又比自己小的女修才能相配,那些天才绝艳的男性修士岂非很难找到老婆?反过来讲,修真世界中,老怪拥有数十甚至上百妻妾的比比皆是,按照凡人的观念恐连重重重孙女都算不上,岂非违背人伦?

    不管怎么说,血舞的表现实在太离谱,十三郎的反应也太过强烈,加上那头不知死活的驴笑得那么欢,百花仙子心思通透,很快联想到一种可能。

    “前辈她难道”

    知道怎么闹也出不了大事,百花水朦朦般的眼睛露出一丝狡黠,朝十三郎凑近些悄悄问道:“不好雌雄爱百合?”

    “噗!”十三郎险些当场喷血,直眼歪头脖子梗到无法转动,四肢僵硬,偏偏又不停抽搐。大灰完全傻了,咧着大嘴呼呼喘气,哈达子流出来流出来流狂嚎一声晕倒。

    “救命啊!”

    乌龙事件不会影响到大局,百花仙子没有因为自身无危生出什么骄傲心思,事实上她的谨慎程度超乎想象,对那片黄惨惨的天空基本没做过什么连尝试,更没有想过如何征服,一门心思赶路寻求与十三郎汇合。

    按照常理,这样的行为极不明智;身处血域不仔细勘察周围环境,等若将希望完全寄托在那只并不可靠的花船上,一旦遇到危机,后果不堪设想。然而结果证明她是对的,百花的修为与定性均不如血舞,如被空中残念侵蚀神智,恐无化解之力。

    “如此说来,妾身运气实在不错。”

    了解到彼此情形后,百花仙子庆幸不已,略带好奇问道:“妾身知道业火,人间气是什么?”

    十三郎不吝解释,抬掌握住一团红芒,回答道:“这道气息不像业火那么难缠,你小心些,不要被被它影响。”

    百花仙子比血舞识趣多了,未做抵抗任由十三郎将红芒按入眉心,略略感受一番,神情微动。

    “这种气息,有点像花木之气。”

    “是吗?”

    十三郎有些好奇,请她施展来对比一番。只见百花抬手轻召,那条花船化做流星飞到手中,变成一朵小小精致的珠花,表面流光绚丽荡漾着蓬勃生机,嗅一口便觉得神清气爽,宛如刚刚打坐完成。

    大灰不知何时偷偷凑过来,厚唇抖动着拼命吸气,一脸陶醉。

    同为生机,百花有点误会实属正常,十三郎好奇别的,问道:“这么好的东西,妖兽怎会不喜欢?”

    百花仙子回答道:“呵呵,是我收了它的玄根。”

    素手轻挑,一股冷到让人心悸的冰寒之气四溢而出,其中还透着一股泥土特有的芬芳,但要浓郁上千倍。

    大灰张口打两个喷嚏,惊呼道:“这么冷咦,怎么不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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