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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见柳倾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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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倾歌的名气,不仅仅来源于惊人的美貌,更来源于她的技艺。美妙的歌声如莺出谷,炫目的舞蹈轻柔灵动,“歌舞双绝”这四个字,绝对实至名归。

    秋叶见正角出场,对程采和笑道:“我们的台柱来哩!秋叶便不耽误公子欣赏真正的绝舞了,告辞。”说罢,还有意无意看了唐安一眼,眼神颇为玩味,让唐安心里一阵骚动:这小娘子,不会被老子的霸气给迷住了吧?

    若是平时见到,说不定唐安会骚心大动,但被柳倾歌一比,这秋叶实在是不够看。不再多看那秋叶,唐安转过脸了,专心致志的欣赏起柳倾歌的舞蹈来。

    白色玉台上,飘逸的身影无处不在,或轻跃,或旋转,或抖袖,每一个动作都妙到毫巅。

    只见她凌空一个劈腿,水蓝色的裙摆招展开来,就像一只开屏的孔雀;向天空扬起的水袖像是水里荡起的波纹,在丝竹声的映衬下,宛如天宫仙子。

    慵懒的眼波流转,每瞥到一处,均会在人群中撩起一片心脏扑扑跳动的声音。被瞥到的人激动地难以名状,心里惊喜不已:女神看我,女神在看我哎!

    唐安也是看的心驰神往,暗暗将所见到的女子与眼前的玉人逐一比较,发现也只有大小姐程采夕在姿色上能有一拼之力。不过女土匪脾气暴躁,又不注重打扮,在妆容上与这柳倾歌不可同日而语,而且动不动就要打要杀的,还坑了自己五十两银子。加上感情分,大小姐也被唐安无情的淘汰了。

    对于这样的绝色美女,谁能不心动?唐安忍不住也吞了口口水,心里暗暗琢磨怎么样才能创造机会,摸摸女神的小手。

    随着乐声进入**,柳倾歌的动作也越来越快,整个身体每一处都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藕壁挥舞,秀腿伸张,配合的恰到好处,带动着整个人在玉台辗转腾挪。人们只觉得一道蓝色的幻影随着音乐节拍而动,自然美妙,毫不做作,大有返璞归真的感觉。

    没有人敢说话,这种时候,眨一下眼睛都是浪费了时间。全世界仿佛只有她一个人在独舞,或者说,她就是整个世界的焦点,让一帮宾客如痴如醉。

    舞到极致,便是美的极巅。善舞如此,真是匪夷所思。

    声乐渐缓,那美妙的舞姿也逐渐收敛,长袖落地,柳倾歌蜷首微颔,向所有观众谢幕,代表了一段绝美舞蹈的结束。

    屋子里良久无声。不是宾客们吝啬掌声,而是完全沉浸在美妙的舞姿中难以自拔,到现在还没缓过神来。古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今天观看了柳倾歌的绝世一舞,想必那动人的身姿已经深深地印在所有人的脑海里。

    一舞作罢,柳倾歌似是羞涩,微一作福便毫不停留,转身便消失在那幕布的后面。

    宾客们后知后觉,如痴如醉的鼓起了掌。美是有共性的,这掌声并非是他们为了讨好柳倾歌,而是实心实意的赞叹。

    掌声经久不息,代表了宾客们对柳倾歌的着迷与喜爱。尤其是二楼位置最佳的战无双,更是站起身来,盯着那幕布不断感叹。

    若是能得女如此,人生还有什么追求呢?

    就在一帮宾客大为感叹之际,幕布又被掀开。一帮人大喜过望,还以为柳倾歌转了性子,但仔细一看,却发现来人也是一女子,却并不是柳倾歌。

    她穿着一身长缎凤袍,长长的丹凤眼,眼角还抹着金色的粉脂,腰杆笔直,气质出众,身上既带着少妇的妩媚余韵,又有少女的天真无邪,一颦一笑都具百态,似是能将女人的每一种美都展现的淋漓尽致,叫人猜不出年纪。她的每一步走的都不快,与人从容沉稳、掌控的感觉,看来便是久居上位的人物。

    “凤大家!”程采和喃喃道。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飞雪悦兰阁的阁主凤之岚,那个险些成为天下第一的绝代舞姬。唐安暗自点头,对这个女人仔细多看了两眼。只看她现在这模样,想必十年前姿色也未必会比柳倾歌差了,想到她已金盆洗手,觉得颇为可惜。

    凤之岚走到玉台中央,道:“多谢各位客官对倾歌的支持。各位的到来,令我飞雪悦兰阁蓬荜生辉!”

    这飞雪悦兰阁也不知怎么设计的,凤之岚声音不大,但每一个角落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众人见凤之岚如此随和,都感受宠若惊,纷纷起身道:“凤大家客气了!”

    凤之岚笑笑,朗声道:“不知今天的节目,能否让各位满意?”

    “满意,我等真是大饱眼福!”离得最近的一人喊道。

    虽然大家都觉得节目时间太短,若是能多看上几只舞就更好了,但是柳倾歌的舞乃是天下绝技,寻常人能看上一眼便是天大的福分了,众人心知肚明,倒也不敢贪多。

    “那就好。”凤之岚道,“说起我们倾歌,大家想必也知道。这孩子命苦,天性就是如此,不能出来个给位道声谢,我在这里替她给各位赔不是啦。”

    众人忙称岂敢。

    凤之岚叹息道:“也许上苍的确是公平的,给了她出众的美貌和无双的技艺,却留给她一头白发,从小便被旁人视作异类,让她内心自卑,慢慢的养成了孤僻的习惯,不愿意和人交流。便是给诸位奉上一曲,也是不忍让我难做。唉!到现在,这孩子还是谁也不愿意亲近,连个朋友都没有。我这做干妈的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也无可奈何。”

    原来柳倾歌还有这么一段辛酸的过去。想想一个满心童趣的小女孩,却处处被人排斥,因为雪发被小孩子们笑话。那么稚嫩的年纪,正是心志最脆弱的时候,换做谁恐怕都会在心里留下阴影。

    程采和一脸同情,喃喃道:“太可怜了。”

    “寻常的姑娘家,到她这么大已经嫁人生子了,而我们倾歌却是这般模样,着实让人心疼。”凤之岚继续道,“如此下去,也不是办法。诸位乃是京城有名的才俊,不知哪位能做她的良知益友,让她敞开心扉,也了却我这做娘的一番心愿。”

    凤之岚这番话巧妙至极,先说做朋友,又说让娘放心,大有托付终身的意思。

    一听有机会能和柳倾歌做朋友甚至更进一层,宾客们纷纷举起手来,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的自报家门,让唐安一顿鄙视:靠,不就是个小妞嘛,就算漂亮一点,也不至于让你们这么不讲原则吧!男人要够沉稳才有吸引力。

    虽然这么想着,但他也不自觉得举起了手。

    “各位如此厚爱,是我们倾歌的福分。但是我们倾歌脸嫩,若是这么多人逐一前去,我那胆小的女儿说不定就要吓得出走了,那我这做娘的就得不偿失了。”凤之岚开了个小玩笑,众人大笑。“打从不久前,无奈之下我才想了个办法。还望诸位不惜笔墨,与我这可怜女儿做个信友。谁若是能打动她,便是倾歌的入幕之宾。”

    以信会友么?这可是考验宾客们的才华。许多自诩风流的才子遇到了自己的强项,个个面露喜色,一些大老粗则面露遗憾。

    唐安留了心,这凤之岚几句话便调动了所有人的情绪,让这些京城名流被牵着鼻子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绝对是个人物。

    “待会我着下人给各位奉上笔墨,能不能打动倾歌,就要看各位的本事了。”凤之岚环视一周,笑道:“美酒佳肴,飞雪悦兰阁应有尽有,奴家便不打扰各位了,望给位喝的尽兴,玩的愉快。”

    凤之岚一作福,缓缓进入幕后。不多时,侍女们便捧着厚厚的一摞宣纸,拿着毛笔和砚台,每个桌子都发了一份。

    程采和唉声叹气,道:“唐安,这么多才子,看来我们是没有这等福分了。”

    唐安道:“少爷,既然都已经来了,就不妨一试,在柳姑娘面前留个眼缘也是好的。”

    程采和想了想,道:“不错,起码也好让她知道,京城有我程采和这一号。就算不能做那入幕之宾,能与秋叶姑娘喝上一杯水酒,我也很满足了。”

    说着,胖子便拿起毛笔,在宣纸上刷刷写了起来。只是胖子颇为害羞,竟然用袖子挡着,不让唐安看见。抬头看唐安一眼,道:“唐安,你也写一张吧。”

    “少爷,我才疏学浅,恐怕没有这个机会。”唐安谦虚道。

    “怕什么,来都来了,为什么不写?”程采和道。

    唐安想想也是,便也提起笔啦,思考应当写些什么。看着才子们眉头紧皱奋笔疾书的模样,联想到柳倾歌的舞态和凤之岚的话,唐安忽然感觉灵光一闪,想到了些什么。

    虽然凤之岚的理由在情在理,让人深感同情,但是戏子无情,婊子无义,女人往往是最会骗人的。

    按凤之岚的说法,柳倾歌患的是自闭症。但患了这种病的人,本身就与世隔绝,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柳倾歌身处飞雪悦兰阁这种地方,每天阅人无数,是绝对不可能愿意在这么多人眼皮子地下唱歌跳舞的。

    唯一的解释就是,两个人在演一出欲擒故纵的好戏!

    若是二人故意这么做,好处是不可估量的。抛给了每个人接近柳倾歌的机会,谁能挡住这种诱惑?要知道,那可是面对面的交流啊。虽说凤之岚“入幕之宾”四个字有些歧义,其意思不过是给柳倾歌找个闺中密友,但这样的机会,已经足以让所有人发狂了。

    不为别的,只为那人是柳倾歌。

    那些对柳倾歌慕名已久的公子们也许想法和程采和一样,就算当不成朋友,留个字迹让女神知道也好。见得笔迹多了,谁知道她会不会对自己留心?再说了,就算这次见不成,但有了个念想,以后这些人必定还会经常光顾。

    如此手段,确实高明至极。

    想到这里,唐安已经对凤之岚的心思猜了个**不离十,带着一丝笑意,提笔在白色宣纸上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