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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小醉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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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福禄和梁晓秀每人喝了12瓶红酒,之后宋福禄睡了一个小时,而梁晓秀根本就没睡觉。他们喝完酒没感觉有任何醉意,但宋福禄睡醒之后,感觉头有些沉。他说他虽然没喝醉,但也已经到了极限,再也喝不动了。

    红酒的后劲挺大,梁晓秀也感觉有些头沉,她泡了一壶浓茶,想要喝茶解酒。

    宋福禄说,他们今天每人喝了12瓶红酒,喝得非常痛快,谁都没醉,创造了记录。一般人如果和那么多酒,早就撂倒了。梁晓秀问他谁喝赢了,宋福禄说

    他们打了一个平手,不分胜负。

    梁晓秀说不能说不分胜负,她比他先喝完的,应该算她赢。

    宋福禄不认输,说他们并没有比喝酒的速度,而是比谁喝得多。他们喝的一样多,怎么能说她赢了呢?要说谁喝得猛,那还是他:最后一瓶酒他对着酒瓶两口就喝完了;而她则分5杯喝完的。

    梁晓秀说,她只是开玩笑,没有别的意思。事实证明他们的酒量都极大,12瓶红酒都没有让他们喝醉。她通过这次喝酒,终于知道了宋福禄的酒量:与她旗鼓相当。

    宋福禄佩服梁晓秀的酒量,他告诉她,她那种酒量在全法国都数得上,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喝了那么多红酒居然一点事都没有,而且头脑依然清醒。

    她撒娇说:“福禄,其实不能说一点事没有,我现在就感觉头有些沉,这红酒的酒劲好像上来了。你怎么样,有没有感觉头沉?”

    宋福禄感觉头确实有些沉,但没有大碍。

    “福禄,你知道吗,我和你比喝酒,其实想看看你会不会酒后说酒话。”

    “晓秀,我和你一样,也想看看你会不会说酒话。我们两都没说酒话,就算扯平了:我们的酒量一样,酒后状态也一样。”

    梁晓秀告诉他,在他们村里男人喝醉酒后,有人胡说八道,有人耍酒疯,有人吹牛,有人话多;绝大多数人都会处于兴奋状态。她特别讨厌那种一喝酒就胡说八道的男人,认为那种男人没出息。

    “晓秀,你是不是担心我喝酒后胡说呀?”

    “是呀,我就担心那个。现在好了:你什么事都没有,和没喝酒时一样。这说明你是一个沉着冷静的男人,一个自制力极强的男人,一个有酒德的男人,这样的男人能干成大事。我有你这样的一个丈夫,我知足了。”

    “你别总夸我呀,你也一样:酒后说话和平时一样,你更能干大事。看来,我们是棋逢对手,旗鼓相当啊!”

    他们一直在喝浓茶,两人感觉酒劲似乎渐渐退了。宋福禄说,他们再喝咖啡,咖啡也能解酒。他煮了咖啡,给梁晓秀倒上一杯咖啡。

    她品了一小口咖啡,那动作在他看来既优雅又漂亮,像一个贵妇人。她来法国的时间虽然不长,但进步却神速,把法国人喝咖啡那一套规矩和动作都学会了。

    他称赞说,梁晓秀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学东西快,到法国还不到一年时间,她的生活就有法国味道了,喝红酒,喝咖啡,吃西餐,每一样都熟悉,每一样都精通。

    她说,她的最大特点是悟性好。法国有些东西很好,比如咖啡、红酒、西餐,所以她就接受;但有些东西她看不惯,比如懒散、浪费、随性,那些东西她就拒绝,绝不接受。

    宋福禄说,她还有一个习惯:特别喜欢和他斗嘴。

    她说,那不叫斗嘴,那叫撒娇。他是她丈夫,她得和他撒娇。撒娇是女人的本性,也是可爱之处,她希望他喜欢看她撒娇的样子。她还说,她那个年龄其实就是撒娇的年龄;她才19岁,按照法国人的年龄标准,她应该在上大学,生活上靠着父母;而她现在为生活而奔波,每天干活挣钱,还做了新娘,到年底该做妈妈了。在这种情形之下,她不和他撒娇,她和谁撒娇呢?

    宋福禄意识到她说得有道理,便说他喜欢她撒娇,喜欢那种感觉,她撒娇时的样子特别好看。

    他又给她倒了一杯咖啡,告诉她喝咖啡提神,还有助消化。

    她端着咖啡杯,微笑着说,他们喝了那么多红酒,但却什么事都没有,将来他们的儿子肯定也能喝酒,能成大事。男人喝酒抽烟,那才有男人的味道和气概。她愿意看他抽烟喝酒的样子,感觉那种神态特别有男人味道。

    他说他特别喜欢看她喝酒的样子,感觉很有范儿。他能娶到她,那就是他一辈子修来的福:她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最好的媳妇。

    她故意试探着问他,等她老了,他是不是会嫌弃她。

    “晓秀,刚说你喝酒不说酒话,现在你怎么说酒话了?是不是有点喝醉了?”

    “没有哇,我哪说酒话了?”

    “你说你老了,你才多大?你不要忘了我比你大12岁呢。等你真老了,那我就更老了。你到50岁时,我就62岁了。你说我会不会嫌弃你;我还担心你嫌弃我呢!”

    他那么一说,梁晓秀忽然想:她50岁时会不会显得很老呀?他那时就62岁了,他个子本来不高,62岁时肯定就是一个小老头了。又一想,她才19岁,到50岁还有31年,那是一个漫长的时间,早着呢,她没必要庸人自忧。

    她忽然想把结婚前买的几件衣服拿出来试装,让他欣赏一下。她起身来到镜子前照镜子。她先试了一件白色掐腰衬衣,一条黑色弹力裤,两件服装是她结婚前在里尔百货商店买的。那套衣服穿在身上,不大不小,正合身。白衬衣不长,正好在裤子上面;紧身裤子穿上后显得腿很长,一身法国服装把她婀娜的身材衬托出来,她看了心里乐开了花。那就是她想要的效果,是她看大街上法国女人穿戴后买的一套服装。

    她问宋福禄,她穿那身衣服怎么样。宋福禄看了半天,看出了名堂,说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从国内农村来的姑娘,倒像是法国时髦女郎。

    “福禄,你还挺懂嘛!我这是特意穿给你看的。我就想为你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

    宋福禄笑了,笑得很天真。他第一次听她说为他而打扮,感到很新鲜。他还不知道女人穿衣打扮,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给男人看。他又仔细看了一遍她那件纯白色立领衬衣和紧身黑裤,感觉她那一身装素特别精神,充满了青春活力。

    她还在照镜子,欣赏着自己的好身材。

    他认为梁晓秀那古铜色的皮肤就是全世界最好看的皮肤,而她那线条流畅、曲线完美的身材,就是最好的身材。他前后左右看了一遍,越看越觉得她漂亮。

    他说,他以前不懂女人的服装,现在看到她的装束,他才知道什么样的服装穿在她身上才会有什么样的效果。他以后得让她多买服装,买各式各样的服装,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天天看她试装。

    她继续对着镜子照,她过去从来没有那样长久地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身材,这一看确实看出了她的身材完美无缺。她再看她的皮肤,皮肤呈古铜色,她原来总以为她的皮肤不够白,可是到了法国她才知道她那种皮肤才是健康的肤色,百里挑一。老外为了把皮肤嗮成古铜色,每年夏天到海边嗮太阳,可是一到冬天,老外的皮肤又变白了;而她的肤色是天然的古铜色,用不着嗮太阳。

    宋福禄说要给她买服装,好好打扮她,她便想等她有了几套像样的服装,她一定好好给他展示一下,让他好好欣赏她。他既然喜欢看她试装,她就每天都换一套衣服,每天都让他有新鲜感。她早就看好了百货商店里的一些时装,既然宋福禄发话了,她就买几套,让他开开眼。

    服装试完了,宋福禄又煮了咖啡。他说梁晓秀的身材还是瘦一些,看着挺单薄;她吃肉少,吃菜多,那样胖不起来。他建议她以后多吃一些肉,特别是多吃牛肉,增加体重。他们的工作既辛苦又劳累,没有好身体挺不住。

    “福禄,你说着说着就说酒话了。”

    “我怎么说酒话了?”

    “你说我身材单薄,可是你应该知道我刚来那阵每天都吃不饱饭,我怎么能胖起来呢?还有,后来我们又舍不得吃肉,我上哪儿去吃牛肉呢?怎么,这些情况你都忘了?我看你是喝多了吧。”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那么说的。不过你说你刚来时每天都吃不饱饭,那你当时为什么不告诉我呀?”

    “我哪好意思说呀!我那时饭量特别大,比一个大小伙子都能吃。我在家时,每年过年家里包饺子,你知道我能吃多少吗?我能吃两斤水饺。我刚来那几天,我们吃早餐,我特别喜欢吃法国羊角面包,可是你早餐只拿出来6个羊角面包,你吃3个,我吃3个。就那种羊角面包,我能吃20个,甚至更多!”

    “看你,你应该告诉我,你不应该和我客气。我就是再穷,羊角面包还是能买得起。”

    “我担心你笑话我,你会笑话我那么能吃。你知道我为什么能吃吗?”

    “为什么?”

    “那是因为肚子里没有油水,就想多吃饭。还有,你早餐只提供一杯牛奶,那种杯子,我能喝10杯呀。那牛奶真好喝,我有好几次想和你说再喝一杯,可是都忍住了。还有,有一次我们上街,你买了两个三明治,就那么大的三明治,我吃10个才能吃饱。”

    “多少?吃10个?10个三明治就是三斤呀。”

    “你可能不信,但我就是那个饭量。后来有一次我们做土豆炖牛肉,我在厨房守着锅,乘你不在,我一口气偷吃了两斤牛肉。那次我把菜端到桌子上时,你还说牛肉看着少了。我说牛肉一炖就缩了,所以就少了。当时你没起疑心吗?”

    “晓秀,这些事你刚告诉我,这说明你对我还不信任,不了解呀。我们经济状况再糟糕,也不至于吃不饱呀。你这个人真了不起,我今天又认识了一个新的梁晓秀——我媳妇。”

    “说实话,我们结婚后我才踏实,才敢把这些事告诉你。说这些事,我现在还不好意思呢;但我们是夫妻了,我没必要隐瞒。你说对不对?”

    “我的晓秀呀,都是我粗心大意,没有照顾好你,让你吃苦了,受委屈了,我得向你道歉。”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们不说了。”

    喝了咖啡,再喝茶,梁晓秀感觉酒劲很快就消失了。她问宋福禄,还有没有酒劲,他说几乎没了。

    两人就那么闲聊着,在聊天中感受到了快乐。宋福禄说她们或多或少还是有些醉意,否则不会那么起劲地聊,而且还把过去不想说的事说了出来,那就是静酒精的作用。

    梁晓秀用了一个词:小醉一场。

    “小醉一场,这个说法精确,晓秀,有文化的人说话就是不一样!”

    与宋福禄相比,梁晓秀算是有文化的人,她看的书多,知道的事多。

    宋福禄暗暗想,梁晓秀是读书人,有文化、有想法,会营造生活情调。他甚至想:假设他娶的不是梁晓秀,而是别的女人,他这一生很可能就毁掉了。首先在经济上,他就站不住脚,他最多当一个中餐馆的厨师,每月挣1500欧元,而他现在一天就能挣到那个数。梁晓秀激发了他的能量,在某种程度上说,是梁晓秀教会了他怎样赚钱;换了别的女人,能有梁晓秀那种高超的挣钱本事吗?明摆着,肯定做不到。哪个女人有梁晓秀那种脑子和魄力呢?没有!假设他娶的是别人,如果他挣不到钱,人家会一脚就把他蹬了,理都不理他。他将打一辈子光棍,稀里糊涂地度过一生。

    人的命运真是不好说:有人富有,有人贫穷;有人幸福,有人悲痛。他要是没遇见梁晓秀,他宋福禄就是一个倒霉蛋!他还能有今天这样的美日子?

    他越往深了想,越觉得梁晓秀了不起。他从此认定一个道理:一个男人娶什么样的妻子,就有什么样的生活;在夫妻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女人,而不是男人。他过去还有男尊女卑的想法,但自从娶了梁晓秀,他改变了那种想法。幸福的生活是什么?他想,幸福的生活就是有一个好妻子,就像梁晓秀那样的妻子。她的言行完美无缺,没有留下一点遗憾。她力求完美,珍惜每一寸时光,为他们的生活注入了活力与快乐。

    他想着想着陶醉了,就像喝醉了酒就一样飘飘然然。

    梁晓秀看宋福禄一直在想心事,猜到他在思考着未来的生活。他的眼神和表情告诉她,他沉浸在美好想象中,感觉很幸福。他这个苦命的男人,自从遇见她后,整个人都变了样,变得自信了,胆大了,踏实了。她要的就是那种男人。

    想想自己,她感觉老天待她不薄,让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嫁给了这样一个好男人。国内农村与法国里尔相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她现在一天挣的钱,折合成人民币是15000元,相当于她在村里10年挣到的钱。在她的记忆中,她挣工分,一年365天下来,她才挣1000元人民币,那还是村里妇女最高公分的钱呢。她独闯法国,闯出了名堂,那就意味着她将凭一己之力在今后的岁月彻底改变她全家的生活状况。

    于是,在她的想象中有了这样一幅画面:

    她的两个弟弟,两个妹妹都来到了法国,他们在她的店里干活,她每月给他们开1000欧元的工资,让他们过上了中产阶层的安逸生活;后来她扩大饭店的规模,两个弟弟和两个妹妹都有了各自的饭餐,梁家的餐馆遍布法国的主要城市。

    她把父母接到了法国,让他们和她生活在一起,不愁吃不愁穿,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她和宋福禄生了5个孩子,每个孩子都有出息,她要让他们都上大学,给他们提供最好的教育,让他们成为有用人才。孩子长大后,帮她打理餐馆,扩大餐馆规模,为他们添砖加瓦。

    她独自一人将要改变她全家的生活轨迹;不仅如此,她还将彻底改变宋福禄的生活,让他按照她设想的目标迈进。他们夫妻二人将成为非常有钱的人,财富之多,富可敌国。

    她自认为是读书人,所以她要活得明白,活得潇洒。老天爷既然让她有机会来到法国谋生,创业,她就要在这里扎下跟,繁衍后代,过人上人的生活。在她看来,那些老外根本就不懂怎么挣大钱,他们只知道吃喝玩乐,但却就没有远大理想和志向。正因为老外不懂挣钱,她才有机会挣到大钱。

    她相信,只要肯动脑筋,只要肯下功夫,这里遍地是黄金。她现在和宋福禄挣钱,感觉那钱挣得非常容易,就好像每天都在捡钱似的。这样的生活到那里去找呢?哪儿都找不到,只有里尔才有这样的机会,才有这样的生活!

    两人想了半天,都感觉时间过得太快了,转眼要到初三了,明天他们就该上班卖卷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