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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
更新完一章稿子的痞子蔡,去洗澡了,等他洗完澡,又冲了一杯咖啡,来到电脑前,查看今天新章节书评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渐渐变得越来越错愕。
因为今天新章节的书评风向,和他预料的完全不同。
他今天把女主角轻舞飞扬写死,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就设定好的,为了今天这个章节,他一直在铺垫。
先把轻舞飞扬塑造得很美、很特别,又把男女主角的爱情塑造得很浪漫,铺垫这么久,就是为了让她死的时候,能最大程度地震撼读者的心灵。
当然,他也料到这一章发出去后,会有很多读者不满、抗议。
但他想写的一直是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而不是一个甜甜蜜蜜的恋爱日常。
艺术,就该是把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大家看。
可眼前这些书评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全是骂我的?我铺垫了这么久,轻舞飞扬身上的红斑狼疮早就暗示了她可能会死,大家难道都没点心理准备吗?你们的反应为什么这么激烈?一条条刺眼的书评映入他的眼帘。
“草!
有病吧?中原一点灰把冉静写死了,你也跟着把轻舞飞扬写死了?人家实体书刚出版才几天?你抄得挺快啊小伙!”
“我刚才很恍惚,以为还在看《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我特意把页面拉到最上面,发现我没记错,这是《节的读者还不多,赶紧把这章的剧情改了,轻舞飞扬不能死!
赶紧把她写活!
但……他却迟迟下不了手。
因为这是主线剧情,早就设定好的。
前面铺垫了那么久,就是为了女主角死的时候,能够更感人,让读者潸然泪下,留下深刻印象。
可以说,轻舞飞扬死,这本书的档次才能升华。
如果轻舞飞扬不死,让她一直活到这本书大结局,这个故事就很普通了,还有什么特别?电脑前,痞子蔡陷入长时间的纠结中。
麻爪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这天晚上,痞子蔡在台南麻爪的时候,曹胜在徽州一个人吃大餐。
最近十天,他赶场似的连跑五座大城市,伙食虽然不差,但并不很合他的口味,连续吃这么多天,胃里早就不是很舒服了。
所以,他今天回到徽州,在宿舍补了一觉醒来,洗漱一番,就来到老街一楼,给自己点了几道想吃的,还要了一瓶冰啤酒。
徽州这里的菜肴,虽然和他的家乡菜也有差别,但总归是一个菜系,而且他在这里上学,早就吃惯了。
红烧狮子头、梅菜扣肉、一品锅、老鸭汤、红烧毛豆腐、抓炒猪肝。
全是他爱吃的。
点菜的时候,看见自己想吃的,就点了,等这些菜都端上桌,他才意识到自己点多了。
这么多菜,自己一个人怎么吃得完?这么热的天,打包带回宿舍,估计明天就馊了。
所以,他现在也有点烦。
只不过,他的烦恼和痞子蔡的烦恼不一样。
因为自己一个人吃不完,他在吃的时候,就下意识左右张望,想看看今天这店里有没有熟人。
有的话,就喊来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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