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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看着报纸上的新闻——忽略他的室友的大头照——他不得不为Mycroft的超强行动能力以及那颗弟控的心点赞,看看上面的内容,除了不能对外公布的内容,上面几乎完完整整的把那个咨询罪犯所做的所有事情报道出来,这其中的一个犯罪案件就足以让他在监狱里呆上几辈子。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在新闻的最后,撰稿人立场坚定并且非常具有煽动力的为Sherlock正名——一个伟大的天才,伦敦的守护者,犯罪分子的末日以及我们的英雄。
John相信,如果没有Mycroft在背后推动的话,社会舆论不可能完全一面倒,人们也不可能这么快的就承认Sherlock是个英雄,毕竟在这之前他们一直把Sherlock当做一个可恶的、该被千刀万剐的混球。
把报纸扔到一边,John无视站在窗前拉着小提琴的侦探先生,拿起外套准备出门,Hamish已经离家三天了,他得去接他回家。
“你要去哪儿?”
Sherlock停止演奏,转身看着他。
John:“我要去哪儿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嘿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只是去接Hamish回家,用不着把你的演绎法用在我身上。”
“我和你一起去。”
说着,Sherlock快速的放下小提琴穿上外套,在John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全副武装好了。
这太不正常了,John想。
“走吧。”
Sherlock率先下楼。
John跟在他后面:“我说,我是去Mycroft家,你确定要跟我一起去?”
Sherlock的反常行为让他暂时忘记了他之前说出的那些话。
“当然。”
“可是那是Mycroft家!”
而你从来不会去。
“我现在想去了,John,你实在是太啰嗦了。”
John:“……”
这世界可真奇怪!
每次去Mycroft家John都有一个想法,同样姓Holmes,为什么差距这么大呢?一个住带着大花园的豪华别墅,一个只能租房子住,这其中的差距简直让John不忍直视。
“papa~”
穿着新衣服的Hamish扑过来,小脸圆嘟嘟的,看上去比三天前圆了不止一圈,John把他抱起来,摸摸他的脸,皱眉:“Hamish,你是不是吃了很多零食?”
Hamish眨眨眼:“没有啊,我一点零食都没吃。”
他只是在下午茶期间跟着Myc吃了很多甜食而已。
John将信将疑的看着他,后者一脸真诚,这让John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虐待他了?不然为什么在家不长肉反而出来了三天就胖成这样了呢?
只是没等他想明白,Holmes兄弟就开始了例行的互讽活动。
Sherlock:“你比我上次见你的时候又胖了,你家的体重磅还好吗?”
Mycroft:“……我们三天前刚刚见过,还有我没有变胖,那是你的错觉。”
“不不不不不,别撒谎,我们都知道事实,或许再过三天你就走不动路了,这可真是个好消息。”
“谢谢你的关心。”
Mycroft微笑起来:“你觉得今天的新闻怎么样?我们伟大的天才,伦敦的守护者,英雄侦探Sherlock·Holmes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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