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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半年时间里,周醉还和从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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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钦倒是对于有些事情越来越熟练了。
他的厨艺已经勉强能够上得台面,衣服也是终于可以收拾好了。
他还是很厌恶外人进他的家或者碰他的东西,所以都是一点一点慢慢地学。
这些真的不容易做,季钦花了很长时间。
有的时候,他整理家里的时候,还是忍不住会想,周醉为了骗他,怎么就能下这么大的功夫呢?季钦喜欢吃素,荤菜里面唯一爱吃的就是鱼头,周醉就翻着花样地做出各种鱼头。
还有那些衣服,周醉每次洗了之后都是叠得整整齐齐。
他就是这样一点一滴地融入到生活中来的,放佛本来就是自己的一部分。
所以,最后,离开之时,像截肢一样地痛。
只是,所有一切,终究还是会习惯的。
鑫鑫上了小学。
季钦经过了仔细的比较和详尽的考虑,最后把儿子送去了一所私立的小学。
季钦去那所学校看过,孩子们似乎可以得到很好的教育。
平时,季钦还是全部时间都在工作。
他每天凌晨两三点还在发邮件,早上七八点已经到了公司,不是很累的时候他根本就睡不着,过去的事情总会一波一波地袭过来,奇怪的是,他想起的却都是些快乐的过去,只是回忆时始终会带着痛。
似乎是大脑本能地回避最让自己喘不过气来的那个事实,然而心脏又本能地在周醉这个名字翻涌上来的时候一抽一抽地痉挛着。
这天开会之后,季蒙忍不住问:“季钦,你真的睡够了?”
“当然。”
“可我看到你邮件发送的时间经常是凌晨三点。”
“那又怎么?”
季钦说,“睡没睡够是自己感觉的,自己觉得够了就是够了,自己觉得不够就是不够。
别听那些文章胡扯,什么每天必须要睡几个小时,你那个是错误的思维定势。
事业成功的人全都睡眠很少,也没见着他们就怎么样了。
哦,也许少活几年,我也不需要活得那么长,拖累鑫鑫。”
季蒙愣了一下,然后声音带了一些怒气:“……大哥!”
“嗯?”
季蒙看着季钦,半晌之后才说:“我能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吗?”
“这话什么意思?”
“那我就直说了。”
季蒙终于忍不住了,“自从周醉走了——”
季钦打断了他:“是我让他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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