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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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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伏在他的耳边,轻声说着话,即使是隔着兜帽,蓝天都能感受到那不断传来的温暖气息,带着香味,令他沉迷。

    “这首歌是唱给我听的嘛?”

    “嗯。”

    “那以后只能唱给我听,不能再唱给别人听了。”

    “好!”

    好在“鲁湘”早点躲开了,不然晚饭就不用吃了,一嘴的狗粮。

    ...............................................

    这边的美好就让它继续发生着,另一边,冰霜巨人遗迹已经塌陷,血神会成员也都是逃的逃,杀的杀,早已无踪影。

    极地教派也是撤退,至于遗迹核心处的东西,他们是不会放着宝山不拿的,只是日子推迟了罢了。通道已经被埋了,不得另找通道嘛?

    就在这时,已经毫无人影的遗迹废墟中突然探出了一只手。

    接着一道人影被抛了出来,细看之下,竟是之前已被沃尔克杀死的年轻的血狼长老格锐尔,接着又一道人影爬了出来,站在雪堆之上看着远方。

    “新世界,我来了!”

    突然,远处的极光竟照射的这般远,尾处的一点光芒照在了他的身上,这人竟然是沃尔克!?

    ...............................................

    万灵历202年10月26日,星期三,岁月就是这般飞速流逝。

    这一天也是一个顶好的日子,天朗气清,初升的阳光先于黎云站立在园中,三两只欢庆鸟慵懒的栖身在墙外的树枝间,发出类似“欢庆欢庆”的叫声。

    这种鸟勉强算是一种进化兽,但似乎毫无进化潜力,据说每当有人家哪一天有喜事,欢庆鸟就会一大早出现在家门口的树上,有些迷信的人将它称为“幸运之神的使者”。

    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鸟,似乎没有什么明显的天敌,数量却很稀少,但大部分人都知道它,甚至都曾见过它,而它的出现似乎也真的是为了应验有好事发生,人们又会称呼它为“好运鸟”。

    联盟政府对于欢庆鸟身上是否真的有幸运的魔力这一事情有过专门的研究,但研究结果让人大失所望,这只是一种毫无进化价值的普通鸟类罢了,至多只能算是稀少。

    “噗噗噗~”

    一只欢庆鸟扑腾着翅膀落在了院子里一大丛藤蔓上,这碧绿的藤蔓像是兽类的活物一般,欢庆鸟落在它身上时它似乎还在睡眠中,一个激灵被吓醒了过来,一看是只小鸟,便伸出藤蔓上细嫩的叶子抚摸着鸟儿的羽毛,还将它举得高高的。

    鸟儿倒也不害怕,同它一同玩闹。

    小草昨晚就被黎云接了回来,它已经吸收好了之前的进化材料,有了不少的进步。

    一株草待在陌生的森林中,难免有些害怕,对于想要伤害它的一些进化兽,都很直接地使用了黎云训练它的技能,发现很轻易地就打死了来犯的进化兽后,倒也就不那么害怕了,反而是有些无聊。

    山上的猴群都知道它的实力,有些惧怕它,不敢同它玩耍,半空中飞来飞去的小鸟就成了它的玩伴。

    或许是因为小草具有生命系的气息,又或者是因为小鸟们能够感受到小草那颗单纯的心,它们大都愿意同小草玩耍。

    黎云去接它的时候,没有看见太多进化兽的尸体,倒是发现有一群群的鸟兽落在小草身上,都快要在它身上安家了。

    太长时间没有见面,可把孩子给想坏了,一把就扑向了黎云,将黎云围成了一个大绿球,黎云心里也是一阵愧疚,似乎自从契约了小草之后,陪它的时间便越来越少,在这一点上,他需要好好地反省一下自己。

    【名

    称】:牧野树藤(小草)

    【等

    级】:统领阶四星

    【品

    质】:黄金级

    【属

    性】:生命系\/土系\/木系

    【状

    态】:健康(饶有兴致)

    【天

    赋】 野蛮生长:给我一片土,还你一片青青大草原

    无限生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技

    能】 ……

    【怪物弱点】:1.顶级火焰;2.空间系......

    【晋级仙灵级品质需求】......

    【晋级领主阶等级需求】......

    “咔哒~”

    门打开了,小草一见黎云出来了,一根藤蔓就伸了出去,求抱抱。黎云宠溺地抚摸着小草的嫩叶,手感也不错,软软的,凉凉的。

    那只欢庆鸟也不怕生,就这么立在树藤上看着黎云,呆呆的,胖乎乎的,很是可爱。

    走向小草用藤蔓编织出的半封闭秋千藤椅半躺下,拿出昨夜新开的一本书,很快就沉浸在了书中的世界。

    安静的庭院中,树上的欢庆鸟在欢快地叫着,另一只欢庆鸟静静地立在树藤上,清晨的阳光洒落在男子较好的脸颊上,藤椅在慢慢摇晃着,一副恬静和谐的景象。要是那只肥肥猫趴在男子的腿上就更惬意了,真是不错的一天呢。

    透过屋内的窗子看到院子中的黎云,李思思说不出的幸福,就是这个男人,这个在自己心中近乎完美的男人,自己选的男人,自己认定了的男人,将要同自己度过今后漫长的人生,真好。

    有什么比一早醒来洗手台上有挤好牙膏的牙刷,桌子上有做好的热气腾腾的早餐更让人感到幸福呢?

    如此这般,生活都变得有意义了起来。

    更重要的是,这男人对于那些身份地位远远不如他的人,比如餐厅服务员、扫马路的环卫工人、公共场所的保洁人员......他的态度都是从一而终的和蔼谦虚。

    那是一种从骨子里的发自内心的真诚,而不是某些人的那种装腔作势、故作谦虚的虚伪姿态。这才是判断一个男人是否靠谱的重要标准。

    “咔哒~”

    李思思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热水走了出来,黎云微笑着看着她,脸上也是同样洋溢着幸福。

    今天是黎云的生日,两人都调了一下课,这两天倒是不需要上班了,两人可以尽情地享受这安闲而又美好的日子。

    “起来了呀!”

    “嗯,中午会不会有客人来啊?我要不先准备点菜吧!”

    “不用,我找了老游来了,现成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呀。”

    黎云伸出手,轻轻拉着她坐在自己身旁,美人入怀,说不出的幸福。

    “咱们是主人,哪有让客人动手的呀。”

    两人亲吻了一下,李思思娇哼了一声。

    “没事,我都已经和老游说好了,都是自家人,客气什么呢。再说了,你是我永远的寿星,怎么能让你动手呢,你就负责貌美如花好了。”

    情侣们之间的情话总是这么腻歪,但请别觉得肉麻,真话它不肉麻。

    两人依偎着同看一本书,这时大橘也跑了过来,一蹦跳到了李思思的腿上,这场景比刚才的还要和谐温馨。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太阳慢慢移到了当空,似乎该来客了。

    “叮咚~~~”

    屋子里的固定电话铃响了。

    “怎么了?”

    刚刚起身进屋的李思思接完电话从屋里出来,黎云看向她。

    “保安室的大爷说,我们有客人来了。”

    “谁呀?这么早就来了呀。”

    “说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外国女人,不会是你犯下的某个错误来找你认亲了吧?”

    李思思俏皮地调笑着。

    “李思思同学,请停止你的脑洞,我从来都是卖艺不卖身的。”

    轻点了一下李思思的小脑瓜。

    “走啦,接客啦,我儿子来了。”

    黎云已经知道了来客是谁,他这么一说倒是把李思思给弄懵了一下。

    旋即她也反应了过来,她曾经听黎云说过,是有这么一回事来着。

    还不待走到门口,一辆黑色的加长版商务车就停在了门口。

    车刚一停下,车门就打了开来,跑出来一个五六岁左右的小男孩,大喊着冲向了黎云。

    “爸爸!”

    “哎,儿砸!”

    黎云一把抱住扑向他的小男孩,宠溺地将他举了起来。

    “让爸爸看看,我家的小男子汉有没有变得更帅,想爸爸了没有呀!”

    “想,当然想了!”

    “有多想啊?”

    “有这么多的想!”

    小男孩把手大大地张开,比量着自己对黎云的想念。

    “哦?有这么想啊~”

    李思思站在黎云边上,看着两人“父子相见”的场面,要不是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现在她就应该去找刀去了。

    小男孩看起来大约五六岁上下,穿着一身合身的新潮小西装,大大的眼睛,皮肤白哲,瘦瘦的,小小的身体在同龄人中明显的不算高大。秀气的面容中带着一点点异国的成分,勉强倒是能看出是个混血。

    这时,车上也下来了一位穿着旗袍的女子,个子不高,身材较好,有一股子大夏女子温婉的气质。

    黑色的眼睛,长相偏向于大夏人,但一头红色的秀发却显示出这是位混血姑娘。

    “好久不见啊,阿云,今早刚到新海市,云诩就吵着非要吃他教父做的菜,我没办法就只好带他过来了,没打扰到你们吧?”

    米娅看着黎云和李思思,表示很无奈。

    “好久不见啊,这有什么的,到了夏国了,当然要来我这儿了。诩诩想干爹了,当然要直接过来了,想吃干爹做的饭是吧?走,待会儿咱们就吃,全做诩诩爱吃的。”

    “好诶,干爹万岁!”

    李云诩还在黎云的肩上坐着,顿时开心的大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