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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李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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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李思思,我爱人,你已经知道了吧。思思,这是我大学的好朋友米娅,这是她的儿子,也是我干儿子,李云诩。”

    “你好,早就在朋友圈看到了,今天终于见到了,果然,比照片上还要好看呀!”

    “谢谢,你也很漂亮啊,早就听黎云说过他大学时有个很漂亮的女性朋友,还有一个帅气的干儿子,今天也终于见到了!”

    两人寒暄互夸,场面倒也是很和谐。

    “干妈好~~~”

    这时,李云诩也奶声奶气地喊着,李思思听着也是相当开心,父子俩对了个心有灵犀的眼神。

    “走,别在这儿站着了,进去吧!”

    黎云抱着云诩率先朝屋内走去,众人跟随,车上的保镖也将车箱中的礼物拎出来放进屋中,稍后便开车离开了。

    米娅和他老公李诩都是黎云的大学同学,他们同年毕业于大夏国最高学府————京华大学。

    李诩和黎云不但是同班同学,还是舍友,京华大学的宿舍是两人一寝制。所以实际上,米娅才是第三者。

    李诩大学时成绩也是异常优异,黎云是年年第一,而他第二的宝座也是无人可以动摇的,两人都为莫如山排名第六的成绩添砖加瓦出了一份力。

    与耀眼的黎云不同,李诩异常低调,个子小小的,长相秀气。

    在当时,米娅也是相当优秀,嗯,也为莫如山的老六事业出了一份应有的力。

    最重要的是米娅相当好看,既具有大夏人大家闺秀的温婉气质,也有着极具诱惑的异域风情,名列京华大学校花榜,追求者无数,不知怎么的就被李诩这其貌不扬的家伙抱得美人归了,并且还是米娅主动的。

    当然,只有黎云知道,其实是李诩用他自己的办法让她主动的。

    放到外面,李诩或许称得上英俊,但在人才济济的京华大学中,真的是很不起眼。

    论身高,他是全班男生中最矮的,甚至大半女生都比他高,主要是这些牲口太高了,一米七八的个头在全是两米往上的人群中,确实是矮啊。

    论长相吧,只能是秀气,班里比他帅的比比皆是,每一个拿到外面都是男神级别的。

    论家世吧,他这么低调,还真没多少人知道他家里啥情况,当然了,这些同窗们的家世实在是太好了,家世比他们强的还真不多。

    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他的成绩和实力了,只是他太过低调,太容易让人忽略了。

    从古至今,按理来说第一和第二的关系都不大好,一个想着怎么把你比下去,一个想着怎么篡位。

    黎云和李诩两人倒是恰恰相反,关系好得不得了,简直就是穿一条裤子的那种好,要不然也不能让他当他儿子的教父。

    米娅是后加入他们群体的,主要是打着交友的旗号接近李诩罢了,大家都心知肚明。后来,大家玩着玩着,就关系更好了起来。

    与黎云的选择不同,李诩没有参加成神之路,除了在提高自己实力的同时,他的大半精力都用在了接收家族生意上。

    你能想象到,有些人表面上还是你的同学,实际上是控制着大洋彼岸某处黑暗势力的大佬。

    这也是黎云佩服李诩的地方,看起来其貌不扬的,实际上一肚子阴谋诡计,不知道他那个小脑袋瓜子里面怎么能塞得下那么多的锦囊妙计的。

    李诩也是命运多舛,在大学二年级时,家族突遭横变,包括他父亲在内的一众家族高层突遭杀害。

    就是这样的情况下,他一个人在大夏国,凭借一部手机,挽救了家族的灭亡,并让家族生意愈发壮大。

    距离两人上次见面已经是一年前了,李诩毕业后就回到通北之国经营家业去了,而黎云则独自去开了个研究所,顺便当个大学老师。

    按照两人惯例,一般至少一年要见一次面的,要不他去,要不他来,算算时间,该见面了。

    作为教父,李云诩也是每年来黎云这儿住一段时间的,两人的“父子”感情倒也是深厚。

    李诩对儿子的要求很是严格,黎云则相反,因而李云诩也是更爱和黎云在一起,惧怕自己威严的父亲。

    …………………………

    东省绿岛市也是一座海边城市,与新海市隔海相望。东省由于地理位置原因,有着众多的海边城市,因而成为众多海盗靠岸补给的省份,同时它也是一个旅游业很发达的城市,这也就造成了东省势力的鱼龙混杂。

    今天的绿岛市迎来了一条大鱼,新晋大海盗————黑猫海盗团。

    鉴于黑猫海盗团的良好前科,他们的登陆只是引起了官方的一定注意。作为军方重点驻扎地的东省,其有着强大的军事力量,黑猫海盗团虽是大海盗,算条大鱼,但也只是大点而已,不足为惧。

    要是几个大海盗团齐聚或者某位海盗王麾下的番队队长驾临,倒是值得警戒一番,这就是有军部将级军官驻扎的底气。

    黑杰克酒馆,绿岛市一所24小时都营业的大酒馆,历史悠久,据说是家百年老店。

    其中以独家秘方的烈酒“黑杰克酒”和劣酒朗姆酒最为出名,一个是真好喝,但价格贵,一个是真不咋地,马尿味儿,但价格便宜,其他种类的酒都是批发来的。

    并非所有出海的人都能够大富大贵,相反的,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丧生大海,少数部分人勉强糊口,极少数人名利双收。

    然而即使这般,人们依然还是抵挡不住那暴利的诱惑,总以为自己会是那极少数人中的一个。

    对于黑杰克酒馆来说,它不在乎你混的好不好,来的都是客,有钱的喝黑杰克酒,差点的喝普通酒,没钱的喝劣质朗姆酒。

    要是连劣酒都喝不起,不好意思,出门左拐走到头,那有教堂,里面有免费的粥。

    由于黑杰克酒馆门槛低而上限高,且背地里似乎还经营着黑·市生意,这也就使得来这儿喝酒的客人鱼龙混杂,什么人儿都有。

    “砰!”

    “tmd,真tmd点背,好不容易遇到个小型商船,刚打劫完就遇到了狼豹海盗团,麻蛋,白搭了,艹,收获全给他们还不行,还得多交钱!”

    一个脸上有数道疤痕的肌肉大汉重重地砸下手中的木质酒桶,大声地叫骂着。本来今天他可以喝黑杰克酒的,就因为遇到狼豹海盗团,这回就亏了,只能喝个如同马尿一般的劣质朗姆酒,真该死,这酒怎么这么难喝。

    酒馆尽管很嘈杂,但是这里没有人是聋子,一进这里所有人都竖起了耳朵想听一听消息,什么样的都行,帮派火拼,势力更替,八卦娱乐,都是谈资。

    “艹,俺们tmd也是,也tm遇到了狼豹海盗团,要不然也不至于喝这破酒。”

    边上那桌明显也是和刚刚那桌人一样,都是颗粒无收的倒霉蛋。

    虽然两伙人都操着各自的方言,但很快两伙人就变成了一伙人,痛骂狼豹海盗团,很快,陆续又有或多或少的人加入。

    对此,吧台后面擦拭酒杯的老板杰克也就笑笑不说话,这种他见多了。最近这两年,狼豹海盗团确实是极其猖狂,而这些人都是被抢的倒霉蛋罢了,海上就是这样,你抢我,他抢你的,稀松平常。

    “砰!”

    一伙人极其嚣张的一脚踹开了酒馆的门,一瞬间酒馆里的客人都看向他们,刚刚破口大骂的一群群人也都鸦雀无声。

    为首一人是一个一头灰毛的小个子男子,长得实在是难以言喻,一直以为人模狗样和贼眉鼠眼是一种夸张的修辞,没有想到这竟然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事实。

    大部分客人都认识来者,全都安静下来,少数不知所以者慑于大众也都缄默无声。

    “哎,这人谁啊?”

    “这你都不知道?这两年极其猖狂的海盗团狼豹海盗团知道吧?”

    “知道,知道,这个知道。”

    “狼豹海盗团狼是老大,豹是老二,这是老三狈·拉米。”

    “哦哦哦,怪不得这么嚣张呢,谢了兄弟,今天这酒我请了。”

    “敞亮啊,兄弟!”

    拉米大步流星地向前走着,他极其羡慕自家老大老二的实力以及受人惧怕的“尊重”,自己也向往这样,极其享受周围人这样的眼神,众星捧月,自己就是主角的感觉。

    “嗯?”

    “呦,又见面了呀,怎么样,今天哥几个的酒钱你们付了?喋喋喋……”

    拉米虽然自身实力不怎么样,但记性特别好,看到好几个都是自家曾经打劫的对象,今天的酒钱有着落了。

    “好,今天拉米哥的酒钱就由我们几个买单了,您尽管喝!”

    看着拉米嚣张地走过来踩着凳子拍着疤脸大汉的脸,刚刚应和疤脸大汉的人强忍住因拉米这个小个子非要踩凳子的滑稽感而产生的笑意赶忙说道。

    这疤脸大汉明显还没有被生活打弯脊梁骨,真怕他待会儿没忍住动手,那就完了,在座的加起来可都不是一个狼豹海盗团的对手。

    见他这么识相,拉米也不再搭理他,今天是来享受的。走到正前方的吧台坐下,原本坐在吧台位置的几个佣兵也都识相地赶忙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