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巡城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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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上坐在御书房,对着银票眉开眼笑。

    连年战乱,百废俱兴,造就国库空虚,宫中为做表率,处处节衣缩食,皇上带头穿打补丁的衣服,皇后三年没敢添新首饰,直到叶昭带战利品凯旋后,后宫女人们的脑袋上才算稍微光鲜了些。如今皇太后六十大寿,虽已下旨简办,可是也不能闹得太不像话。

    如今夏玉瑾雪中送炭,纵使一万两不算多,蚊子肉也是肉,孝心可嘉。

    皇上很满意,连带着对夏玉瑾也欢喜了。

    至于钱的来源,也算干净。赌场本是经官府批准,光明正大开门做生意的地方,只要不是作奸犯科,也没有欺压百姓,赢钱输钱各凭本事,至于砸一两个黑心赌场,打一两个流氓,只要没闹出人命,被言官卷袖子轮流痛骂,也不算什么大事。他甚至恨不得夏玉瑾去多扫荡几家赌场,让那些富得流油的地主老财狠狠出点血,拿钱给他填上西南赈灾的缺口。

    夏玉瑾赞美:“陛下实在太英明了。”

    皇上觉得不妥,赶紧收起喜滋滋的表情,痛斥:“玉瑾!你的所作所为太荒唐了!堂堂南平郡王在赌场里鬼混,丢人现眼!”

    夏玉瑾垂首受教。

    “这次看在你对太后的孝心份上,算了,”皇上正气凛然地将银票递给随身太监,让他收起,算是将此事按下,然后愤愤道,“现在京城那些家伙闹得越来越不像话了,祈王的封地已经足够富裕,他还将捞钱的手伸到京城,背后开赌坊青楼,欺行霸市,实在太不知足!还有那长平公主,为修消暑山庄夺地,竟纵豪奴活活逼死一家四口,还被言官一状告上,真是想气死朕也。”

    “是啊!”夏玉瑾打蛇随棍上,一边附和,一边吹嘘,“还是我最老实。”

    皇上随手抄起桌上一把纸扇,狠狠砸去这不要脸的脑袋上。

    “胡道子的仕女真迹?!妙!太妙了!”夏玉瑾打开纸扇,看了一眼,大喜过望,赶紧收起,“谢陛下赏!”

    皇上看见他这番无耻德性,气得想亲自卷袖子揍人。

    有几次他已差点想下狠手教训,可是想起前安王是自己的同胞弟弟,两人感情甚好,对自己登基立有大功,却因积劳成疾,英年早逝。留下的两个儿子,一个是残疾,一个是病猫,都是不能成材的东西。安王夏玉阙是个规规矩矩的老实人,倒也罢了,夏玉瑾长得讨喜,说话嘴甜,再加上天生体弱,有几分前安王的影子。所以全后宫都知道,除太子外,太后最心疼的孙子就是他。

    何况夏玉瑾虽有混世魔王的名声,严格追查下来,也没发现什么罪大恶极之事,就是鸡皮蒜毛的混账事多不胜数,隔三差五就能听到几宗,平日尽和三教九流的流氓混混胡闹,丢皇家脸面无数,惹出的烂摊子怎么收都收不完。

    两年前,皇上发过一次狠,将夏玉瑾拖去打二十廷杖以作教训,纵使已叮嘱太监下手要轻些,还是没打两下就晕死过去。然后太后拄着拐杖,哭着冲过来,抱着玉瑾眼泪鼻涕横流,只哭喊他那短命的父亲名字,闹得他最后去慈安宫给母亲乖乖地赔礼请罪,对天发誓再也不乱揍那头病猫了。

    经此一事,皇上觉悟了。夏玉瑾就是天上那朵飘忽的白云啊……只要当他不存在,就不会堵心了。

    从此以后,他将所有参夏玉瑾的奏折都随便扫两眼,确认不是天怒人怨的大事,统统压下不理。而逢年过节各种赏赐和爵位官职晋升,也统统将他漠视。就连他在外闹事,被人揍了几拳,也装不知道。直到将军凯旋,太后提出要将叶昭嫁与夏玉瑾时,皇上才将这家伙想起,幸灾乐祸地附和太后下了旨意,期望彪悍的叶将军能帮他好好收拾这混蛋。

    夏玉瑾犹无自觉,蹦跶着问:“陛下,我先去太后那里请安了?”

    “慢着,”皇上今日心情甚好,连带看废物也觉得不一般,他唤住夏玉瑾,琢磨许久,忽然露出个慈祥的笑容,“玉瑾,你被封南平郡王也几个月了,这辈子总玩闹下去也不是办法,不如朕给你封个官做做?也算是为大秦社稷出点力。”

    夏玉瑾感到天空有道雷光劈过,炸得他耳朵嗡嗡作响。待回过神来,开始怀疑伯父是不是给狐狸精迷惑,想亡国了。他支支吾吾答道:“陛下,你也知道我的破水平。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不会,龙学士断断续续教了我那么多年,顶多是看得通文章,对治国安邦道理一概不通,让我做官,会害死人的。”

    皇上笑得更和蔼可亲了,他走过来,拍拍夏玉瑾的肩膀道:“不要妄自菲薄,这个官职我思来想去,倒没有比你更适合担任的了。”

    夏玉瑾看伯父的脑子不像出毛病的样子,狐疑问:“什么官?”

    皇上正色道:“上京巡城御史。”

    夏玉瑾差点喷了。

    这巡城御史听着威风,其实是个六品小官,带百来个手下,负责京城内的街道治安管理和缉捕盗贼,还有三姑六婆吵架,流氓打架,混混吃霸王餐,隔壁家恶狗伤人,庸医害人,逛青楼不给钱等等鸡皮蒜毛的投诉。总而言之就是管大街的。

    京城的大街不好管,落一片树叶都能砸到两三个贵人,高官汇聚,宗室贵族的豪仆如云,各大店铺关系网盘根错节,巡城御史官小言微,动则得罪人,不是挨整就是挨罚,要不就是不敢动。导致一年能换三任御史,谁也不愿意干这倒霉职业。

    夏玉瑾试图推卸道:“不干成不?”

    皇上轻描淡写道:“反正你每天没事都上街溜达,做巡城御史还不是一样溜达?不过是多了个名儿,马马虎虎过得去就好,反正连祈王你都敢整了,再收拾其他人也不在话下了。”

    夏玉瑾抱着侥幸问:“万一干砸了……直接革职可以吗?”

    皇上坚持:“不要说丧气话,你绝对做得到的,何况朕也不忍让吏部查办你啊。”

    夏玉瑾哭丧着脸道:“要是大家不服我管怎么办?”

    皇上看了眼他收入怀中的扇子,淡定地安慰:“这点小事别放在心上,反正你还有媳妇撑腰呢。”

    就算被权力威逼,夏玉瑾也不是那么容易认命的人。

    奈何他在秦河彻夜游荡,其间还落水受寒,大清早买个羊肉又被卷入逼赌事件,好不容易结束后马不停蹄地奔向皇宫送钱,身体早就有点不舒服,再加上叶昭的和离书与皇上的任命书刺激,一喜一惊,终于承受不住,还没来得及开口和伯父耍无赖,眼前已冒出几颗小星星,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了下去。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御书房旁边的小耳房里,旁边放着份任命书,上面盖着通红大印,皇上正在监督御医替他诊断治疗,还亲手给他端了碗比黄连更苦的药,以表示伯侄情深,并亲切安慰:“只是劳累过度,休息两天就没事了。我已将你要出任巡城御史之事告知太后,她说你成亲后终于肯上进了,欢喜得念了好几百声佛。”

    后路被断,夏玉瑾垂死挣扎:“我堂堂南平郡王,担任六品小官,还得穿绿袍,站在一群穿红穿紫的堂兄堂弟中,多丢脸啊……”

    “你还有脸吗?”皇上用所有人能听见的声音嘀咕了一句,再度慈祥笑道,“事无贵贱,终归是要人做的,做得好以后再升官嘛。至于绿色官袍是不太好看,但是你年轻貌美,风华正茂,也是无妨的。大不了朕再下道旨意,特批绣娘们在你的官服上多绣几朵花,滚两道金边,镶两颗珍珠宝石,装饰得华丽些,以示身份不同。”

    看着那张比黄鼠狼还狡猾的面孔。这一刻,夏玉瑾深深地怀疑,太庙里大秦开国皇帝那张正气凛然的画像是骗人的吧?他究竟要有多无赖,才能养出那么多无赖子孙啊?

    日头早已西斜,被黄鼠狼教训完的夏玉瑾蹒跚着爬上自己的舆轿,带着任命旨意,伤心地回家去了。才踏入他自己住的长风苑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欢声笑语,好几个小丫鬟正贴着影壁踮着脚尖、探头探脑,伸长脖子往里面看,还在悄悄地喝彩叫好。

    夏玉瑾有些好奇,也跟着走过去探了探头,却见刚抽出花骨朵的桃树旁,叶昭正在练剑,红色的身影翩若游龙,剑花在空中星星点点晃过,如暴雨疾风,她随心所欲地控制剑势去向,比控制自己的手还轻松,再配上冷酷英俊的面容,帅得让男人都想祈求老天快点降道雷来劈死这混账。

    小丫鬟看得入神,没留意是何人走近,只觉身后有人靠近,似乎想抢自己的风水宝位,便愤愤推了一把,怒道:“滚!这个位置是我占的,你要看到别处去!”

    夏玉瑾气急败坏地扳过她脑袋,对着自己的脸,慎重展示了一下身份。

    那群在偷看的小丫鬟们吓得尖叫一声,赶紧一溜烟跑了。

    夏玉瑾绕过影壁,然后发现他的小妾通房们齐齐坐在离桃树不远的亭子里,个个神采飞扬,表情欢乐,一边喝他买回来的酒,一边吃他买回来的肉,一边给叶昭鼓掌喝彩。

    叶昭听见尖叫,停下练剑,直直望向影壁。

    杨氏犹未察觉,急忙从亭中奔出,从怀里掏出块绣着并蒂莲花的帕子,轻轻替她拭去额上几点汗珠,贤惠得就好像体贴丈夫的新婚媳妇,映得她原本平常的容貌都美了几分。萱儿也不甘示弱地奔了过来,帕子才刚刚掏出,就被眉娘后发先至,狠狠撞去旁边,然后捧着杯温酒,低眉顺眼道:“将军,用杯酒。”萱儿气急,狠狠朝她瞪了好几眼,才换出娇羞笑容,用软绵绵的声音道:“将军,歇会吧。”

    平时他在家,都没见妾室们如此争宠。夏玉瑾愣愣地看着,有点捉奸的错觉。

    叶昭收起剑,抛下美人,急急向他走来,不好意思地解释:“我饿了,所以先吃了点。”

    夏玉瑾指指杨氏她们,指指叶昭,再指指自己。书到用时方恨少,他死活想不出有什么词汇可以表达自己此刻的复杂情绪。

    叶昭会意,立刻道歉:“羊肉送来的时候正好她们来请安,我便做主留下了,女孩子吃不了你几两肉,乖,别小气。”

    夏玉瑾脸色发黑,只想把四个红杏出墙,勾搭成奸,还企图气死他的媳妇、妾室、通房一个个休出去!

    叶昭自觉失言,强拉着他手往亭子走,打着哈哈道:“我行事粗鲁惯了,别放在心上。最好的肉给你留下了,而且她们喝的是蜜酒,不是你带回来的女儿红。待会儿我亲自给你温酒,敬上三杯。”

    杨氏见郡王要与将军把酒言欢,重温感情,简直大喜过望。她赶紧踹了脚眉娘提醒,扯过脑子转得比较慢,还想去给两人倒酒献殷勤的萱儿,匆匆告退离去。大家一起回院里再给姻缘娘娘烧两柱香,保佑他们两人独处,感情能快点好起来,千万不要闹和离,然后保佑她们一辈子富贵荣华。

    夏玉瑾挣了几下挣不脱,接着被按着坐下,两杯美酒灌下肚,他想起和离书,脑子也清醒了些,想起媳妇长得再帅也是个女人,和妾室通奸绝无可能,自个儿脑袋上的帽子还是宝蓝色的,没有变绿,终于安心了些。

    叶昭从腰间掏出把锋利的小匕首,挥舞如飞,将羊肉切得薄如蝉翼,放入碗中,拌上香油葱蒜等佐料,亲自端去他面前,殷勤道:“在宫里耽搁了大半天,怕是饿了吧?多吃点。”

    她切片手艺相当不错,夏玉瑾吃得香甜,见手中匕首精巧漂亮,便拿过来,细细端详,觉冰凉入骨,锋利无双,惊异赞道:“这是前朝手艺吧?玉剑子大师的作品?”

    “好眼光!”叶昭见他识货,欢喜起来,并夸耀道,“正是玉剑子大师铸的蝉翼,削铁如泥,当年江湖侠客常浩刺杀了罪大恶极的宦官陆虎臣,挖了他心肝去下酒,用的就是这把刀!我得了此刀后,也生挖过蛮金大将哈尔穆的心肝,泡在酒里,拿去给家人在漠北被这头凶残恶鬼所屠的将士们共饮。”

    真是把杀人挖心好刀啊……好刀……

    他媳妇果然是吃过人的。夏玉瑾默默将嘴里的最后一片羊肉嚼了两下,努力吞入喉咙。

    叶昭拿着蝉翼,讨好地问:“再给你切点肉?”

    夏玉瑾觉得自己还是再晕一次比较好。

    漠北民风粗犷,叶昭习惯和军中粗汉们相处,身边最文雅的算是狐狸,可那家伙抢肉吃的速度也不落后于老虎。所以她对上京纨绔们的脆弱心思,知之甚少,最后将思路换去认识的深闺美女身上,才算勉强猜到夏玉瑾此刻难看的表情究竟从何而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求证:“刀……已经洗干净了。”

    杀人的刀洗干净就可以切菜了吗?夏玉瑾看她的表情只能用仇大苦深来形容。

    叶昭挠挠头,唤秋水回房取一把崭新的大食弯刀,重新切起羊肉来,并解释:“这把刀是刚开锋的,还没碰血。”

    夏玉瑾沉默了一会,弱弱地问:“厨房不是有切肉银刀吗?”

    叶昭鄙夷:“垃圾也配称刀?!”

    想当年,她抓周时,丢下满屋子东西,爬去爷爷的腿上,死死抱着那把青凤剑不放手,爷爷大喜过望,当场断定她这辈子是做学武的料。长大成人后,她除爱武成痴外,最大的嗜好是收集各种名兵利器,每次看见新玩意,都会心痒难耐,忍不住重金购买。而战场也是收集兵器的好地方,所以她目前拥有各类长短兵器、抛射暗器、奇门兵刃不下数百,件件都是大师手笔,哪里看得上切肉银刀这等普通玩意?!

    夏玉瑾见她提起兵器时眼里冒出的恐怖光芒,生生打了个寒战,决定不再触及这话题。他本着老高家羊肉再不吃就吃不着的心情,努力把刚刚的记忆彻底忘却,挑新切下来的肉片吃了几口入肚,然后将今日在宫中皇上下的任命告诉叶昭,并怨气冲天道:“我才用不着你撑腰!”

    叶昭赶紧安抚道:“那是,我还指望你撑腰。”

    夏玉瑾听在耳里,不是滋味,怒问:“你也在讽刺我?”

    叶昭摇头:“没有!”

    夏玉瑾敏感道:“绝对有!”

    叶昭叹气:“真没有。”

    夏玉瑾决定不再琢磨自家媳妇不可理喻的思维,他自暴自弃道:“皇上挑我去做巡城御史,不过是看中了我的身份,就算我干得再糟糕,也是太后的嫡孙,无论是谁都得给几分薄面。反正现在没有人愿意担任这个职位,我若是干好了,是惊喜,若是干不好,也是理所当然的,现在算是物尽其用了。”

    叶昭道:“你没那么糟糕。”

    夏玉瑾自嘲:“荒废了十多年青春,除吃喝玩乐外,一事无成,要不是还有个身份在,其实也没什么人看得起我。”

    叶昭:“你的身份就是旁人求也求不来的本事。”

    夏玉瑾不屑嗤道:“不过是天生的。”

    叶昭转转手中弯刀,慢悠悠地问:“我的武学天赋比别人都高,也是天生的,我的身份,也是天生的。若我不是叶忠的儿子,凭借叶家威名在漠北起兵,哪会有那么多响应?哪会那么容易让大家言听计从?若你不是太后的嫡孙……”

    “干!”话音未落,夏玉瑾把手里的一块骨头往她脑袋上砸去,斥道,“你是叶忠的女儿!不是儿子!自觉点!老子没娶男人进门!”

    “习惯了,”叶昭侧身避过骨头,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笑道,“出身凭的是运气,运气也是天赋之一,你以为圣上将我许配与你,是让我压住你的威风,其实不然,他是希望你给我撑腰。”

    这个笑话不好笑。夏玉瑾干笑了几声,觉得脸有点抽筋。

    叶昭继续解释:“大秦动乱,我以女流之身出任大将军,实属无奈,如今天下已定,满朝百官皆是男人,武将中不乏有才华出众者,被妇人生生压下一头怎会心甘,纵使他们暂时按捺不提,长久下去,终有动作。何况天下兵马大将军只有一个,众人虎视眈眈。只要我一天不下去,就永远轮不到别人上位。”

    夏玉瑾道:“皇上还是英明的,只要你自个儿不专横独断,有什么好担心的?”

    叶昭摇头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以后的事谁也说不清。”

    另外她不能说出口的是,自古以来,狡兔死走狗烹,功高盖主的善战之将多被猜疑,甚少有好下场。她如今独揽那么大的兵权,得天下民心,纵使如今的皇上圣明,对她的忠诚信任有加,却也不敢相信她的子孙后代个个都会忠心耿耿。她也不敢确定将来太子上位后,是否会为夺回军权痛下杀手。

    夏玉瑾想起开国功臣们的下场,也回过味来,心有同感,本想愤愤然地附和几句,又想起骂的是自家祖先,为免将来去见他们时被痛殴,还是乖乖地闭上了嘴。

    “幸好圣上仁德,治国有方,体恤下情,素有明君之称,”叶昭觉得也差不多是时候了,痛快将实情告知,“漠北胜利时,我便立刻上书请罪,向全天下坦白欺君之罪。那时候民心鼓舞,文武百官都夸是圣上用人有方,所以他就算有不满,也不会逆天下意,当场发作我。然后我送给他第二道谢恩折子,希望能嫁做人妇,告慰父母在天之灵。”叶昭在此顿了一下,含笑问,“你说……圣上能将我嫁给谁?”

    就算叶昭愿意解甲,漠北军中都是跟她出生入死的将士,对她奉若神明,马首是瞻,兵权无论交给谁,都不能服众。什么御赐玄铁鞭、珠宝首饰、房屋地契通通都是虚的,她的真实嫁妆是漠北五十万军权、叶家在军中的威望和大败蛮金的功劳。无论嫁给谁,都会让皇室寝食难安,如今将她许配给毫无野心的夏玉瑾,就是将嫁妆统统送入皇家。

    她从此不但是天下兵马大将军,还是南平郡王妃,是皇家的媳妇,是夏家的女人。子从父职,将来她的子孙要继承的是南平郡王爵位,而不是叶家兵权。而且她离开漠北,升职嫁人,仍掌管天下兵马,可以在远方镇压漠北军,让朝廷新派去的军官不会遭致太大的抵触,然后慢慢更新换代。待她百年归老后,兵权名正言顺重归皇家,她与皇上也全了一世明君忠臣的美名。

    叶昭感叹:“圣上是个好人,也是聪明人。他将我嫁给你,就是要护着我。就算有人上蹿下跳,试图挑拨离间陷害我,也要顾及我的双重身份,如果把我从大将军的位置上弄下来,我就借你的名义,用郡王妃的身份去狠狠收拾他们。”

    夏玉瑾不算蠢人,只是被愤怒蒙蔽了头脑,待他理清楚思路后,顿悟:

    一、狐假虎威是相互的。

    二、他们都在为彼此撑腰。

    三、皇上是物尽其用,绝不浪费的黄鼠狼。

    可是,如果他们和离后,叶昭失去皇家身份依仗,将何去何从?

    叶昭满不在乎地挥挥手道:“车到山前必有路,总归会有办法的。”

    嫁妆棘手,她不能不嫁,皇家对年轻气盛,才华出众的宗室子弟们放不下心来,也不能将镇国公的嫡女嫁做侧室,剩下的空缺不是七老八十的老王爷家的填房,就是宗室家性格等各方面都极度混账的庶子,终归不会有好姻缘在等她。

    这女人虽然做媳妇混账,做将军却对大秦有功,怎能落得如此下场?

    到底是让她祸害别人,还是祸害自己?真是两难啊……

    叶昭笑吟吟地举杯朝他道:“别想了,干杯!喝酒!”

    夏玉瑾接杯轻轻碰去,不敢再看对方青春洋溢的脸。心里的不忍,也随着水波轻晃,一点点扩散开来。

    夏玉瑾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他辗转反侧,熬出两个黑眼圈,几乎是昧着良心才找出叶昭身上也有做媳妇的可取之处。比如她不善妒,不会像徐侍郎的夫人那样,见丈夫喝个花酒就提着两个擀面杖追五条街痛揍。至于叶昭会不会来找自己商讨哪里的花酒更好喝,哪家青楼美人的屁股大这种问题,最好不要深思。

    又比如安太妃原本有些嫌弃长媳安王妃出身不高,小家子气,总是横挑眉毛竖挑眼,无论她怎么讨好都没用。自叶昭进门后,两相对比,安太妃对长媳的态度急转而上,只觉得她怎么看怎么顺眼,是全天下最贤惠的好媳妇,如今婆媳关系之融洽,人人羡慕,简直可称上京模范。

    再比如他大哥因腿疾导致性格有些阴郁,现在天天让仆妇说他房里的笑话听,脸上笑容也多了些……

    唉,人生中充满种种无奈,总要有点牺牲奉献精神的。只要他咬紧牙关,脸皮放厚,顶住流言。藏好手上的和离书,然后好好和叶昭沟通,好好教育她,至少要让她懂一点点怎么做女人的道理,别总是爷们得让人忍无可忍,还是可以勉勉强强不和离的。

    夏玉瑾说干就干,他就近在书房将《女则》《女儿经》《贤妇传》《列女传》《闺阁女四书集注》《内训》等书籍统统翻出,带着一点红袖添香夜读书的幻想,奔去寻下朝回来的叶昭。

    当他奔进久违重逢的卧室,顿觉眼前一亮,门前两排兵器架,上面插着各种各样的矛、钺、戟、叉、钯、戈等长兵器,屋内墙壁悬着一把狼牙棒和几把长弓重弩,缠枝粉彩花尊里插着几把宝刀宝剑,桌上搁着斧头、凹面锏、长鞭、双截棍、三节棍等等,原本放珍宝古玩的玲珑阁上全是暗器。

    这是兵部的武器库吗?夏玉瑾赶紧退出大门,揉揉眼,使劲朝长风阁上挂着的门匾看了无数次,确认没有走错自家大门,才再次默默地走了回去。对着正跷着腿,很不文雅地盘坐太师椅上,专心致志把玩新弄到手的扶桑刀的叶昭,重重地咳了声。

    叶昭见他难得过来,非常欢喜,亲自起身相迎。

    夏玉瑾将自己卧室被重新布置之事暂时抛之脑后,不再计较。只将一堆书本重重放在桌上,说明来意,要亲自担任讲解《女戒》的先生。

    两人先是互相交流了一下自身的文化水准,确认不学无术的等级。

    夏玉瑾自幼体弱,不能费神,念一天书要歇三天,可是天资聪颖,又得太后疼爱,请来的先生都是有真才实学的当代大儒,加加减减下来,也有个落第秀才的水准,教点《三字经》什么的不在话下。

    叶昭自幼好武,看见书本就头疼,再加上性格骄横,脾气暴躁,求学过程可以汇聚成先生们的血泪史,自八岁开蒙以来,平均一年能气走五个先生。最后是胡青的父亲因为家里实在太穷,又想托关系给儿子混个好前程,所以在叶老将军的苦苦哀求下,带着打落牙齿和血吞的精神,忍辱负重留了下来,耗费两年多时间,千辛万苦,用尽各种办法,总算将一本《千字文》灌入叶昭脑袋里,让她不至于做个睁眼瞎。直到行军打战后,叶昭总算察觉自己肚子里得墨水少得太可怜,被迫无奈,便在空闲的时间里,让胡青子承父职,担任先生,努力恶补军事与历史知识。

    比起说话风趣幽默,讲解深入浅出的胡先生,夏先生的教学能力简直是天渊之别。纵使他做足了准备工作,用很认真的态度进行讲解,奈何只会照本宣科,不懂引经据典,题材的选择也非常无趣。叶昭本就不是有耐心读书的人,对女孩子的事情更不感兴趣,听得暗地里哈欠连连,只看在先生秀色可餐份上,咬着笔杆,按捺脾气,一边努力装出认真模样,一边却忍不住偷瞄了自己新得来的扶桑刀好几眼,琢磨待会去哪里试刀。

    夏先生讲得口干舌燥,敲着桌子,板着脸问:“何谓言德容工,你可懂了?复述一下。”

    叶同学从神游中醒来,话只听了半截,愣愣地看着他,木然许久,不确定地问:“工?什么工?绣花什么的我不行,要不……每天给你屋子扫次地?”

    这该死的混球完全没听!夏玉瑾给气得半死,要不是怕不小心砸到脚,非得扯下墙上的狼牙大棒,狠狠丢到她脑袋上去。

    “别生气,我读书就是爱走神,”叶昭有些内疚,忙给他斟茶递水顺毛,为了转移仇恨,还将自己收集的碧水剑拿出来给他看,讨好道,“别想了,书不是一下子能读完的。这剑可是千金难求,多少学武之人甚至愿意为了它去拼命的珍宝,要玩玩吗?”

    夏玉瑾摸了一下,呆滞地问:“砍得死你吗?”

    “你?”叶昭毫不迟疑地摇头。

    夏玉瑾绝望地栽倒在桌子上,再也不动了。

    媳妇的武痴是无药可救的了。夏玉瑾怕自己被气得英年早逝,最终只让她牢牢记住一条“在人前人后要给夫君留面子”,然后将教学计划彻底搁浅。

    半个多月后,南平郡王府修缮完毕,安王府彻底分家。

    安太妃虽然疼爱小儿子,却死活不想和小儿媳待一块受气,于是忍痛割爱地留在大儿子身边,只在下人里挑了许多能干又忠诚的心腹,送去郡王府给儿子使唤,免得他太受媳妇拿捏。

    夏玉瑾不确定将来要不要和媳妇和离,所以不打算和她同房。但两人最近感情稍微好转,便挑出两个相邻的院子,各自住了进去。从此一边是兵器林立,刀光剑影,一边是蟋蟀骰子,鸟语花香,看着非常怪异。杨氏挑了离将军与郡王都比较远的院子,专心掌管中馈,眉娘和萱儿为了争离将军住的凌霜阁最近的听花小院,差点吵翻了天,一个骂对方是狐媚子,一个骂对方胸大无脑,差点就掐了起来,最后还是被夏玉瑾发现喝住,被一起发配去离凌霜阁最远的乌月轩……

    兵荒马乱,忙得母猪都要上树的情况下,搬家完毕,夏玉瑾的官服也发了下来,宫中绣娘手艺不错,崭新的绿色锦缎底,上面有金线绣花,却很素雅别致,穿着颇显精神。

    叶昭夸奖:“穿上去看着真不错,有官大爷的款。”

    “去去,谁信你的眼光?!”夏玉瑾嘴里驳斥,心里却给夸得有些欢喜,他在院子里走了几步,正好走到秋华与秋水面前,便问她们感觉如何。

    秋华秋水因将军死令,不敢再对他冷言冷语,一起努力赞美。

    秋华:“郡王和往日不同,人模人样的,真不错!”

    秋水:“要不要让绣娘给你做个绿色头带?把将军收着的那颗大珍珠镶上去,配成一套肯定好看!”

    夏玉瑾发誓,他再和叶昭身边人说话,他就是猪!

    不管秋华和秋水背后用多么尖酸刻薄的语言和态度对待夏玉瑾,只要叶昭出现,她们俩就会变成再温顺老实不过的羔羊,满脸天真无邪,仿佛什么坏事都和她们无关。

    女人变脸速度之快,简直令人惊叹。夏玉瑾怒气冲冲地拂袖而去。

    秋华和秋水立刻朝他背影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悄悄鼓掌庆祝。

    叶昭等夏玉瑾走远后,来到她们身边,伸出手指,给一人脑袋上敲了一个大爆栗,斥道:“越来越没规矩了!欺负我男人不要太过火!”

    秋华秋水惨叫一声,抱着脑袋,哀怨地看着她,强辩道:“哪有欺负?”

    “还敢狡辩?!你们没欺负他,他会兴冲冲从我房里出来,怒冲冲迈出大门?”叶昭继续训斥,“一个两个都是不省心的家伙,非要闹得老子后院起火才高兴?!”

    两个女孩你看我,我看你。经过短暂沉默后,口直心快的秋华憋不住心事,抢先道:“将军,我们是讨厌他!一个泡在蜜糖水里,温柔富贵乡长大的废物男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将军你没嫌弃他,已是他三辈子修来的福分!他倒先嫌弃起将军来!枉费将军你待他那么好!真是不值!像这般无耻混账的窝囊废,在咱们三军中随便挑个阿猫阿狗都比他强!”

    秋水补充:“比如胡军师,比他好一万倍,对你又言听计从,若是你让他娶你,他铁定二话不说……”

    “狐狸?”叶昭都给她们的傻话惹笑了,“别胡说八道,他铁定二话不说先抹脖子后跳河。你们年轻,很多以前的事情都不知道……”

    当年胡青父亲在叶家授课,胡青给她二哥做书童,跟着旁听。叶昭读书糟糕,她二哥比她也强不到哪里去,胡青小小年纪却聪明伶俐,乖巧懂事,素有神童之称。叶家上上下下提起他没有不夸的,再看自家两个不成器的,更忍不住扼腕叹息,经常将三人拿来做对比“看看人家胡青,再看看你。”“你们俩混账小子,加起来能有胡青一半懂事,老子就能多活十年。”

    叶昭是个霸王脾气,哪里听得这些话?她带着狐朋狗友,变本加厉地折腾胡青,三天两头找借口教训他,弄得他身上不明显的地方青一块紫一块,只为把他们父子赶走。胡青为了父亲,将所有事情按下,隐忍不发,心里对叶昭却是恨之入骨,只巴不得早点长大去参加科举,得个一官半职,衣锦还乡,再找机会狠狠地报复她。

    后来……少年的梦想没有后来了。

    那天,漠北火光四起,杀声震天,他们的父母惨死在屠城中,家园被毁,年少时的恩恩怨怨在国仇家恨下,变得不值一提。两人联手对抗蛮金,关系开始好转。胡青还是喜欢三不五时给她添点小堵,算是报复当年之事。

    “狐狸和我是兄弟,他那么大个人还在打光棍已经够可怜了,你们就莫要败坏他名声,害他更讨不着媳妇了。要不是他坚决不要粗鲁的女人,我非得将你们姐妹俩一起送他去!”叶昭顿了顿,骂道,“再胡闹就让你们爹领回去,好好待家里绣嫁妆!等春闺结束,我做主给你们挑两个最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嫁了!”

    秋华秋水见将军发脾气,脸都吓白了,将头摇成拨浪鼓。

    叶昭冷冷地说:“夏玉瑾再不济也是南平郡王,是太后面前受宠的嫡孙,还是上京的地头蛇。若他真心要收拾你们,随便都能拿出十种八种手段来。如今是他心善,不愿认真与两个女孩子计较,你们也不要将他的忍让当筹码,随便在他脸上踩!”

    秋水嘴唇微微动了下,还想再为胡青抱不平,可是看见叶昭眼中冒出的厉色,赶紧将满肚子的话统统吞了回去。

    叶昭低下头,用最严肃的语气,最缓慢的速度,告诫她们:“我叶昭从不打无意义之战,不攻无用之城,既然是挑了他,就是他有让我非要不可的地方。至于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好不好,合不合适,我心里有数,还用不着你们来做决定。”

    秋华秋水站得笔直,大气都不敢出。

    叶昭总结:“今日之事,只此一回,下不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