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话我写于凌晨三点多钟,敲击下全书完三个字的时候,我心疼的落泪了,我不是第一次开书,也不是第一次完本,但却是第一次这么纠结,到底要不要完本。 诚然我是个俗人,耗尽心血的码字创作就是为了能够靠自家的能力改变生活,完成遥不可及的梦想,我相信《妖孽》只要继续写下去也依旧会有人看,每天都会有些微薄收入,可我不想坑大家钱,继续写下去根本不会再有什么实质内容,别的我不敢保证,但是整本书,每一章、每一段我都可以摸着自己的良心说,我在竭尽全力的做好,我不想因为一些利益,破坏掉自己的心血。 我不是一个特别善于表达自己情感的人,更新晚了,或者少更新了,总是会千篇一律的跟大家说,对不起、请见谅,不像别家写手一样,可以巧舌如簧的抒发出自己有多么艰辛,我一直觉得男人苦应该是自己尝,乐子才应...
施光知狗血的被雷劈中而狗带了!更狗血的是她和一个傲娇腹黑又没有节操的系统成立了契约!从此她的使命就是以女配之姿,斗白莲,虐女主,扑倒男主,扑倒男主!修仙界斗嫡姐,女尊夺嫡大战,西方世纪吸血鬼各种世界的穿越,禁欲师傅腹黑王爷神秘公爵霸道总裁系统在手,男神我有!...
表哥伙同几个畜生糟蹋死了村里的刘寡妇,事后还造谣说我是刘寡妇的儿子...
疼,钻心的疼。是不是第一次都会这么疼?可是,床单上明明没有落红啊!走错房,上错床,一夜缠绵,慕筱夏失身失财,半路上还被劫走领了结婚证!他是C市最神秘最尊贵的男人,权倾一方,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杀伐决断手腕冷硬,却唯独将她宠在掌心。我要离婚。慕筱夏第108次说。生下孩子。自此,夜夜缠欢,实施造人计划。直到有一天,她看见一个跟她长着一模一样脸的女人,白天站在他的身边,晚上霸占她的婚房,手中的怀孕单翩然落下。五年后。她面对步步紧逼的男人,惊恐的说别过来,我不认识你!男人充耳不闻,缓缓地解开皮带扣,欺身而上,一回生两回熟,多做两次就认识了。躲在厚重窗帘后的小奶包捂住眼睛,手指间露出一条缝咦,这就是传说中的嘿咻嘿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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